欧盟化妆品标签要求有哪些?需要标注什么?
欧盟化妆品标签须标注:责任人(RP)名称和地址、原产国、净含量、保质期(沙漏图标)、使用注意事项、批号、成分表(INCI)、功效宣称等。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香精标注"parfum",致敏香料需单独列出。标签须使用产品销售国语言,文字清晰易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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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化妆品标签须标注:责任人(RP)名称和地址、原产国、净含量、保质期(沙漏图标)、使用注意事项、批号、成分表(INCI)、功效宣称等。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香精标注"parfum",致敏香料需单独列出。标签须使用产品销售国语言,文字清晰易辨。
中国化妆品标签应标注使用期限,可采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符合法规的组合表达,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识别具体日期。开封后使用期限图标可以作为补充信息,但通常不能替代法定的使用期限标注;日期内容应与产品执行的标准、稳定性依据和批次记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