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臭去除或抑味功效可以采用哪些评价方法?
问题摘要
可根据宣称采用感官评价、气味物质检测、微生物或其他实验室方法,但应证明方法与产品作用机制和实际使用相关。抑菌数据不能自动等同于治疗腋臭或疾病。
核心结论
可根据宣称采用感官评价、气味物质检测、微生物或其他实验室方法,但应证明方法与产品作用机制和实际使用相关。抑菌数据不能自动等同于治疗腋臭或疾病。
合规要点
- 预先定义气味评分、采样和对照条件
- 控制饮食、运动和清洁等混杂因素
- 宣称去味、抑味或抑菌时分别匹配证据
法规依据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0号公告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