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翊合规中心
NEW4条法规发布请查阅
点击前往法规汇编 →

备案人或生产企业跨省迁移时,备案产品如何处理?

问题摘要
跨省迁移涉及企业住所、生产许可、备案管理部门和生产地址变化,应分别办理主体信息、生产许可及产品备案变更。企业应制定旧址停产、新址许可、库存销售和新批次放行的衔接计划,不能在新址未获许可时先生产。

核心结论

跨省迁移涉及企业住所、生产许可、备案管理部门和生产地址变化,应分别办理主体信息、生产许可及产品备案变更。企业应制定旧址停产、新址许可、库存销售和新批次放行的衔接计划,不能在新址未获许可时先生产。

合规要点

  • 先确认营业执照迁移和生产许可证变更或重新申请路径
  • 逐项梳理产品备案中的备案人、生产企业和地址信息
  • 区分旧址已生产库存与新址拟生产批次并留存时间证据
  • 同步更新标签、质量协议、供应商和不良反应联系方式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
上一篇 化妆品备案电子资料与企业归档资料有什么区别? 下一篇 委托生产关系解除后,原备案产品归谁,库存如何处理?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