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为贯彻落实《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规范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中检院正式发布《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自2026年6月19日起,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可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近期就此发布了专题一问一答,本文梳理核心要点供企业参考。

一、什么是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

问题:如何确定化妆品原料的使用目的?

《指南》明确指出,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是指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的预期作用。这一概念涵盖两个层面:

  • 直接效果:原料作用于施用部位产生的直接功效,例如去屑剂在头皮上发挥的去屑作用。
  • 功能作用:原料在产品配方体系内承担的功能角色,例如乳化剂在乳液体系中维持稳定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同一种原料依据在化妆品中实际用途的不同,可具备多种不同使用目的。例如,水杨酸在不同产品中既可作为防腐剂使用,也可发挥角质剥脱等功能性作用,企业应根据实际配方用途如实填报。

二、《指南》适用范围与效力

问题:《指南》适用范围是什么?

《指南》适用于注册人、备案人在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时,为规范填报原料使用目的提供技术参考。需强调的是,本《指南》不是强制性要求,仅作为技术参考使用。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参考,以确保备案资料填报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减少因使用目的填报不当导致的补正或退回风险。

三、超出目录范围的使用目的如何处理?

问题: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超出《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目录》范围的,应如何填报?

这是企业最为关心的实操问题之一。《指南》给出了明确的分层处理路径:

第一层:优先选用目录内使用目的。《指南》附表《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目录》共收录72种原料使用目的,企业在注册备案时原则上应优先从中选择填报。

第二层:超出目录范围可填报"其他使用目的"。考虑到行业创新发展需要,如原料使用目的确实不在目录范围内,企业可填报"其他使用目的",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充分说明该使用目的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规性,一般包括以下两类:

  • 国外法规标准收录依据:提供国外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中收录的该原料使用目的,需同时提供原文及中文翻译件。
  • 功能研究资料:提供相关的功能研究数据或文献,证明该原料确实具备所声称的使用目的。

这一安排在保障规范性的同时,为原料创新留出了合理空间,体现了监管层面对行业创新的支持态度。

四、限用、准用原料的使用目的填报

问题:《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限用、准用原料如何填报?

对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收录的限用、准用原料,填报时应严格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审评中心给出了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单一准用类别原料。DMDM乙内酰脲收录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中,该原料使用目的应填报为"防腐剂",不得随意填报其他功能描述。

案例二:兼具限用与准用属性的原料。水杨酸既是限用原料(在特定条件下有限值要求),又是准用防腐剂。此类原料的使用目的应根据原料在化妆品中的实际用途填报,并按相关规定在产品标签中进行对应标注。企业在填报时需特别注意标签标注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

五、备案实操提醒

除原料使用目的填报外,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还提示了一项备案中常见的包装标签问题: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存在多种销售包装的,应当提交所有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但如果仅净含量规格不同的,可填报一种净含量规格,并提交相应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其他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不用重复上传。这一规定可有效减少企业重复上传的工作量,但前提是其他包装信息完全一致,仅净含量不同。

【绿翊提示】《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的发布标志着原料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企业在实际备案中如遇到使用目的归类困难、佐证材料准备、限用准用原料填报等问题,绿翊合规团队可提供一对一专业指导,帮助企业高效完成注册备案资料填报,降低补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