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消毒产品(含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进入中国市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根据产品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须完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向所在地的疾控局备案,新消毒产品须取得国家疾控局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口。本文结合最新法规要求,系统梳理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全流程。
一、消毒产品定义与范围
消毒产品包括以下四大类:
- 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 消毒器械: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
- 卫生用品:用于人体卫生保健的日用品
-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材及用品
二、法规依据
进口消毒产品合规监管的核心法规体系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消毒管理办法》
-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 《消毒技术规范》
-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三、消毒产品分类管理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消毒产品(较高风险)
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
- 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 灭菌剂和灭菌器械
- 皮肤黏膜消毒剂
- 生物指示物和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注:高水平消毒剂是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致病性细菌芽孢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消毒剂。
第二类消毒产品(中度风险)
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
- 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
- 抗(抑)菌制剂
注:抗(抑)菌制剂是指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具有一定杀菌或抑菌(细菌和酵母菌)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的制剂(栓剂、皂剂除外)。
第三类消毒产品(较低风险)
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特殊情形
同一个消毒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当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四、消毒产品审批与备案规定
1. 需要行政审批的产品(消字号批件)
新消毒产品须取得消毒产品许可批件。新消毒产品包括: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此类产品须向国家疾控局申请卫生行政许可,获批后方可进口上市。
2. 需要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的产品(消字号备案)
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须先完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在全国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平台完成备案,获得备案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方可上市销售。
3. 不需要备案和许可的产品
第三类消毒产品不需要做备案,企业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对应技术要求即可生产和上市销售。
| 产品类别 | 监管方式 | 审批/备案机构 |
|---|---|---|
| 新消毒产品 | 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 国家疾控局 |
| 第一类消毒产品 |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 所在地疾控局 |
| 第二类消毒产品 |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 所在地疾控局 |
| 第三类消毒产品 | 无需备案许可 | 企业自行管理 |
五、备案要求及流程
备案要求
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对产品做卫生安全评价,评价须有完整的科学依据,形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将该评价报告和其他备案所需整套资料提交至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由境内责任单位注册所在地疾控局对所提交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给予公示,以供公众查询。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
- 产品标签(铭牌)
- 说明书
- 检验报告(含结论)
- 产品质量标准
- 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检验要求
- 在对消毒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时,应当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 所有检验项目应当使用同一个批次产品完成
- 首次备案的,应根据产品不同类别按规定检测,检验应当在具备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机构进行
延续备案检验要求
第一类消毒产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备案的,检验时只作关键项目:
- 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
- 消毒器械: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
- 生物指示物:含菌量的测定
- 灭菌化学指示物:颜色变化情况的测定
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不再做。
有效期管理
- 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
- 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不违反现行法规要求的情况下长期有效
-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备案所需资料清单
进口消毒产品备案须提交以下资料:
- 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 检验报告(含结论)
- 产品质量标准
- 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 产品配方
- 消毒器械结构图(主要元器件及参数)
- 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书(如已注册/申请注册)
- 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
- 在华责任单位接受授权书(进口产品)
- 国外进口企业对在华责任单位的授权书(进口产品)
- 进口产品在原产地的自由销售证明(进口产品)
七、进口消毒产品备案流程
- 确定产品分类:根据产品用途和使用对象,判定属于第一类、第二类还是第三类消毒产品
- 确认是否属于新消毒产品:判断是否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如是则须申请卫生许可批件
- 确定境内责任单位:境外企业须委托中国境内法人作为在华责任单位,签署授权书
- 产品检验:在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规定检测项目,使用同一批次产品
- 编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整理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质量标准、配方/结构图等资料
- 提交备案:通过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完整资料
- 形式审查与公示:所在地疾控局对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给予公示
- 上市销售:备案公示后产品可正式进口上市销售
常见问题解答
进口消毒产品需要备案还是审批?
进口消毒产品按风险分类管理:新消毒产品(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须取得国家疾控局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口;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须完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在全国消毒产品备案平台备案;第三类消毒产品无需备案许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即可上市销售。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消毒产品怎么区分?
第一类为较高风险产品,包括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消毒器械、灭菌剂/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和灭菌化学指示物。第二类为中度风险产品,包括除第一类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剂。第三类为较低风险产品,即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同一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以较高风险类别管理。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多久?
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不违反现行法规要求的情况下长期有效。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无需异地重复备案。
进口消毒产品备案需要做哪些检验?
首次备案须根据产品类别按规定检测,检验须在具备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所有检验项目须使用同一批次产品完成。第一类产品延续备案时只作关键项目:消毒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消毒器械检测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检验项目可免做。
境外企业如何在中国办理消毒产品备案?
境外企业须委托中国境内法人作为在华责任单位,签署双向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接受授权书和国外企业对在华责任单位的授权书)。由在华责任单位负责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注册账户、提交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全套备案资料。同时还须提供进口产品在原产地的自由销售证明、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等进口专属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