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用于人体牙齿表面及周围组织,以清洁、美化及保护为目的的固体及半固体制剂。根据《牙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监管,产品须在药监部门完成备案公示后方可上市销售。牙膏备案须完成必需的检测及功效评价,并提交相应的测试和评价报告。本文系统梳理牙膏检测与功效评价服务全流程。
一、法规依据
牙膏检测与备案的核心法规体系包括:
- 《牙膏监督管理条例》
-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参照执行)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参照执行)
- GB/T 8372《牙膏》国家标准
自2023年12月1日起,牙膏正式纳入备案管理,生产企业须按照上述法规要求完成检测和功效评价后方可提交备案。
二、牙膏基础检测项目和要求
牙膏备案检测分为微生物、理化、特殊安全性三大类,具体项目如下:
(一)微生物检测项目
| 类别 | 检验项目 |
|---|---|
| 微生物 |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 |
|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 |
|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 |
|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
(二)理化检测项目
| 类别 | 检验项目 | 适用条件 |
|---|---|---|
| 理化 | 铅 | 所有产品必检 |
| 砷 | 所有产品必检 | |
| 镉 | 所有产品必检 | |
| 二甘醇 | 配方含甘油、丙二醇或聚乙二醇的产品须检测 | |
| 乙二醇 | 配方含甘油、丙二醇或聚乙二醇的产品须检测 | |
| 甲醇 | 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产品须检测 | |
| 二噁烷 | 配方含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须检测 | |
| 石棉 | 配方含滑石粉原料的产品须检测 | |
| 甲醛 | 配方含甲醛释放体类原料的产品须检测 | |
| 游离氟或可溶氟量 | 配方含氟化物的产品须检测(下限仅适用于含氟防龋牙膏)/% | |
| 总氟量 | 配方含氟化物的产品须检测(下限仅适用于含氟防龋牙膏)/% | |
| pH | 所有产品必检 | |
| 过硬颗粒 | 所有产品必检 |
(三)特殊安全性检测
| 类别 | 检验项目 | 适用条件 |
|---|---|---|
| 特殊安全性 | 口腔硬组织(含牙釉质和牙本质)安全性评价检测 | pH低于5.5的牙膏须检测 |
条件性检测项目详细说明
- 二甘醇和乙二醇:配方中含有甘油、丙二醇或聚乙二醇的产品须检测。在牙膏成品中,由其他原料作为杂质带入的二甘醇和乙二醇之和应小于等于0.1%
- 甲醇: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产品须检测
- 二噁烷:配方中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须检测
- 石棉:配方中含有滑石粉原料的产品须检测
- 甲醛:配方中含有甲醛释放体类原料的产品须检测游离甲醛
- 游离氟或可溶氟量:配方含氟化物须检测。以单氟磷酸钠或单氟磷酸钠与氟化钠(氟化亚锡、氟化铵)复合使用的含氟牙膏适合可溶氟检测方法;以氟化钠或氟化亚锡、氟化铵为原料的含氟牙膏适合游离氟检测方法
- 总氟量:配方含氟化物的产品须检测
- 口腔硬组织安全性评价:pH低于5.5的产品,备案人应提供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口腔硬组织(含牙釉质和牙本质)安全性评价检验报告
三、牙膏允许的功效宣称及评价要求
根据法规规定,牙膏功效宣称分为9大类,各类别对应不同的评价要求:
| 编码 | 类别 | 功效宣称允许用语 | 功效评价要求 | 可宣称人群 |
|---|---|---|---|---|
| 01 | 基础清洁类 | 清洁牙齿/清洁口腔,保持口腔卫生,维护口腔健康,减少软垢,清新口气,清爽口感 | 免功效评价及摘要 | 儿童/成人 |
| 02 | 防龋类 | 预防龋齿,坚固牙齿,防龋,防蛀,抑制牙齿脱矿、促进牙齿再矿化 | 含氟防龋牙膏可免于防龋功效临床评价;非含氟防龋牙膏及其他功效应按照《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进行功效评价 | 儿童/成人 |
| 03 | 抑制牙菌斑类 | 抑制牙菌斑,减少牙菌斑形成 | 按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 | 成人 |
| 04 | 抗牙本质敏感类 | 抗牙本质敏感,减轻冷热酸甜对牙齿产生的刺激,缓解牙齿敏感,抗敏,舒敏,修护敏感牙齿,封闭牙本质小管 | 按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 | 成人 |
| 05 | 减轻牙龈问题类 | 清火,祛火,改善牙龈健康状况,护龈 | 按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 | 成人 |
| 06 | 美白类 | 增白牙齿,美白牙齿,通过氧化反应增白牙齿,减少外源性着色,机械性减少外源性着色,化学性减少外源性着色,通过光学效应达到美白/增白效果 | 可选用国内外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权威组织或技术机构及行业协会指南、专业学术杂志公开发表方法等。若使用实验室自拟方法,应按照CMA/CNAS方法确认流程进行确认,并在评价报告中附自拟方法完整文本 | 成人 |
| 07 | 抗牙石类 | 减少牙石、减少牙结石,分解牙石,减少牙石形成,预防牙石,抑制牙石形成 | 按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 | 成人 |
| 08 | 减轻口臭类 | 减轻口臭,减轻不良气味,去除挥发性硫化物等化合物,抑制产生口气的致臭菌 | 按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 | 成人 |
| 09 | 其他功效 | 滋润口腔,改善口干状况 | 按法规要求选择合适评价方法 | 成人 |
四、含氟防龋牙膏检测特殊说明
含氟防龋牙膏在检测和功效评价方面有以下特殊规定:
- 氟化物检测方法选择:以单氟磷酸钠或单氟磷酸钠与氟化钠(氟化亚锡、氟化铵)复合使用的含氟牙膏,适合可溶氟检测方法;以氟化钠或氟化亚锡、氟化铵为原料的含氟牙膏,适合游离氟检测方法。若使用的氟化物超出上述四种,应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
- 免临床评价条件:含氟防龋牙膏可免于防龋功效的临床评价,但仍须完成游离氟/可溶氟量及总氟量检测
- 非含氟防龋牙膏:不含氟化物但宣称防龋功效的牙膏,须按照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进行功效评价
- 氟含量限值:含氟牙膏中总氟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下限仅适用于含氟防龋牙膏
五、牙膏检测周期预估
牙膏检测周期因检测项目和功效评价类型不同而异:
- 基础检测(微生物+理化):约2至4周,条件性检测项目根据配方成分确定
- 口腔硬组织安全性评价:约4至8周(pH低于5.5的产品)
- 功效临床评价:约8至16周(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抗牙石、减轻口臭等)
- 美白功效评价:约4至12周(视评价方法而定)
实际周期受实验室排期、样品数量和检测方案复杂度等因素影响。专业机构可通过优化检测方案和合理安排检测排期帮助缩短周期。
六、绿翊合规提供的专业服务
绿翊合规依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验室合作资源,可为厂商提供从基础检测到临床评价的全流程服务:
- 备案检测服务:微生物、理化全项检测,含条件性检测项目的配方审核与检测方案设计
- 普通委托检测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单项或多项检测
- 专项功效评价方案制定及测试:针对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美白、抗牙石、减轻口臭等功效类型设计评价方案
- 全程代理功效临床评价:对接具备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全程跟进评价实施
- 其他客户指定项目测试服务:根据客户特殊需求提供定制化检测方案
七、绿翊合规服务优势
- 丰富实验室资源:合作多家CMA/CNAS资质实验室,满足不同价格和周期需求的测试项目
- 经验丰富:熟悉药监审核要求及各类功效测试方法标准,确保检测方案合规有效
- 全流程服务:从配方审核、检测方案设计、样品送检到评价报告编制,一站式服务
- 独立第三方: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内部全流程规范管理,不涉及化妆品和牙膏生产经营,安全无忧
常见问题解答
牙膏备案需要做哪些检测项目?
牙膏备案检测包括三大类: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理化检测(铅、砷、镉、pH、过硬颗粒为必检项目;二甘醇、乙二醇、甲醇、二噁烷、石棉、甲醛、游离氟/可溶氟量、总氟量为条件性检测项目,根据配方成分确定是否需要检测)、特殊安全性检测(pH低于5.5的牙膏须进行口腔硬组织安全性评价检测)。
含氟防龋牙膏可以免做功效评价吗?
含氟防龋牙膏可免于防龋功效的临床评价,但仍须完成游离氟或可溶氟量及总氟量的检测。非含氟防龋牙膏(不含氟化物但宣称防龋功效)则必须按照《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进行功效评价。氟化物检测方法的选择取决于所使用的氟化物种类:单氟磷酸钠适合可溶氟检测,氟化钠/氟化亚锡/氟化铵适合游离氟检测。
牙膏中哪些成分会触发条件性检测项目?
配方含甘油、丙二醇或聚乙二醇的须检测二甘醇和乙二醇;乙醇和异丙醇含量之和≥10%的须检测甲醇;配方含乙氧基结构原料的须检测二噁烷;配方含滑石粉的须检测石棉;配方含甲醛释放体类原料的须检测游离甲醛;配方含氟化物的须检测游离氟/可溶氟量及总氟量。企业应在备案前对配方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所有条件性检测项目不被遗漏。
牙膏有多少种功效宣称类别?
牙膏功效宣称共分为9大类:基础清洁类(免功效评价)、防龋类(含氟可免临床评价)、抑制牙菌斑类、抗牙本质敏感类、减轻牙龈问题类、美白类、抗牙石类、减轻口臭类、其他功效。其中基础清洁类免功效评价及摘要公示;防龋类中含氟牙膏可免临床评价;美白类可选用国内外法规标准方法或自拟方法(须CMA/CNAS确认);其余功效均须按法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
牙膏pH低于5.5需要做什么特殊检测?
pH低于5.5的牙膏,备案人应提供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口腔硬组织(含牙釉质和牙本质)安全性评价检验报告。该检测旨在评估低pH牙膏对牙齿硬组织是否存在腐蚀或损伤风险,是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的重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约4至8周,企业应在备案计划中预留充足时间。
牙膏美白功效评价可以用什么方法?
牙膏美白功效评价可选用国内外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权威组织或技术机构及行业协会指南、专业学术杂志公开发表的方法等。若使用实验室自拟的方法,应按照CMA/CNAS方法确认的流程对该方法进行确认,并在评价报告中附上自拟方法的完整文本。美白功效宣称用语包括增白牙齿、美白牙齿、通过氧化反应增白牙齿、减少外源性着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