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化妆品药事法通报制度?出口日本要求?
问题摘要
日本化妆品受《药机法》(旧药事法)监管,分为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准药品)。化妆品实行制造销售申报制度,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向都道府县申报。进口化妆品须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办理。需提交配方、标签、安全资料,部分原料受《化妆品基准》限制。医药部外品需取得许可。
一、日本化妆品分类
日本将产品分为两类:
- 化粧品(化妆品):以清洁、美化为目的,作用温和,如护肤、彩妆
- 医薬部外品(医药部外品/准药品):有特定功效(美白、防脱发、抑汗等),需取得许可
二、化妆品申报制度
- 实行制造销售申报制度
- 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申报
- 向都道府县提交申报
- 申报后即可销售
- 无需事前审批
三、申报资料
- 制造销售业者信息
- 产品配方(符合《化妆品基准》)
- 产品标签
- 安全资料
- 制造所(工厂)GMP 证明
- 进口产品的原产国证明
四、医药部外品许可
- 需取得制造销售许可
- 需提交功效依据
- 需通过审查
- 许可周期 6~12 个月
- 许可后标注"医薬部外品"
五、《化妆品基准》原料管理
- 化妆品原料分准用、限制使用、禁用
- 准用原料清单(positive list)
- 限用原料有浓度和使用限制
- 新原料需评估申报
六、日本本地代表
- 进口化妆品须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办理
- 制造销售业者须取得制造销售业许可
- 许可要求:人员、设施、质量管理体系
法规依据
- 日本药机法 医薬品医療機器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