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药机法控制产品身份、允许效能和医药化表达;景品表示法则从消费者误认角度约束优良误认、有利误认及证据不足的夸大表示。
因此即使某句话没有把产品变成药品,也可能因为“日本第一、临床证明100%有效、No.1”等证据不足而违法。
**实务上:**广告审查应同时做“分类边界”和“真实性/比较证据”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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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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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样、旅行装并非因为免费或体积小就完全免标签。日本仍需确保消费者能识别产品和製造販売责任主体,并按适用规定处理全成分、批号/追溯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空间有限时可结合外包装、附签等适用方式,但具体省略/替代应由日本责任方按法规确认。
不要直接套用欧盟小包装规则。
对于一次性试用包,空间极小也不代表可以完全没有法定识…
泰国面向消费者的化妆品标签需要按本地规则使用泰文呈现核心强制信息。英文母包装可以保留,但不能依赖消费者自行理解英文来补足法定泰文内容。
应重点核对产品名称/类别、使用方法、净含量、全成分、制造/进口责任企业、批号/日期和必要警示等,并与notification一致。
贴标必须牢固、可读且不遮盖关键原包装信息。
执…
**结论:**BPOM Notification Number用于识别已通知产品,2D Barcode则服务于监管识别和追溯要求;两者并不是纯营销元素。
企业应按最新BPOM规定确认哪些产品、包装层级和时间点需要标示,并确保二维码/编号指向正确SKU和有效notification。
**实务上:**若更换holde…
**结论:**GB标签需要显示UK Responsible Person的名称和地址,并按进口产品等适用情形处理原产国、净含量、日期/PAO、批号、预防措施、功能和成分表等信息。
脱欧前仅有EU RP地址的包装,不能无限期作为GB新投放产品的合规标签。
**实务上:**Artwork应把GB RP地址作为市场特定字…
**结论:**Article 19要求的标签内容包括RP名称/地址、进口产品原产国、净含量、最短耐用日期或适用的PAO、特定预防措施、批号/识别标志、产品功能(若不明显)以及成分表等。
法规不仅规定“写什么”,还规定容器/包装位置、可读性、不可擦除性以及在空间受限时可采用leaflet/tag/card等方式的条件。…
PDP是消费者在正常零售展示中最容易看到的主展示面,重点承载产品身份和净含量等信息;Information Panel则承载成分声明、企业信息、必要警示/说明等其他法定信息。
具体排版还受字体大小、显著性、位置和包装面积等规则影响,不能只检查“有没有这些文字”。
**实务上:**双层包装时应同时审核外盒与直接容器,…
**结论:**通常做不到“一张包装原样全球销售”。共同英文设计可以作为母版,但法定字段、语言、责任主体地址、日期/PAO、原产国、警示和成分命名规则会随市场变化。
美国的PDP/Information Panel逻辑、欧盟Article 19、东盟本地语言要求、日本全成分名称、中国中文标签都不能简单合并成一个统一规则…
会产生‘外语触发’效应。FDA 的 21 CFR 701.2(b) 原则是法定标签信息应以英文出现;如果标签或 labeling 中出现了外语表述,则法规要求的信息也应当以该外语提供,不能只把营销文案翻成中文,却把 ingredient declaration、净含量、警示等法定信息只留英文。实际项目中最常见风险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