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进入欧盟,在上架前通常要完成:确定产品符合 EU cosmetic 定义;指定欧盟境内 Responsible Person;按 Annex II–VI 等审核配方;依据 Article 10/Annex I 完成安全评估和 CPSR;建立并由 RP 保存 PIF;确保制造符合 GMP;完成 Article …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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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09-09**,FDA 的 MoCRA 官方页面仍将 cosmetic GMP 列为 FDA 需要建立法规的事项,并链接 Cosmetic GMP draft guidance/inspection checklist 等现有材料;公开信息没有显示一套已经全面生效的最终 MoCRA Cosmetic…
召回 SOP 应在问题发生前就明确权限和触发条件。美国 MoCRA 赋予 FDA 在特定严重风险和企业不自愿采取行动时推动强制召回的权力,因此品牌/RP应建立:投诉与信号升级、Health Hazard Evaluation、受影响批次与渠道追溯、Stop-Sale、库存隔离、FDA沟通、客户/零售商通知、公开沟通、回…
ISO 22716 面向化妆品 GMP,不能替代美国药品 CGMP。若工厂生产 sunscreen、acne treatment、anti-dandruff 等 OTC drug,至少要建立符合 21 CFR Parts 210/211 的药品质量体系,包括独立质量控制职责、主生产与批生产记录、原辅包材检验和放行、过程…
合同中至少应把**法规资产所有权、系统账号、数据使用、变更控制和退出机制**写成可执行条款。品牌应保留配方、PIF、测试、标签源文件和申报数据的所有权;代理不得以“当地持有人”身份阻止品牌依法迁移或重申报。还要约定监管通知的转发时限、严重不良事件和召回的24小时/即时通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改配方或标签、终止合作后资料交…
选择海外 RP、进口商或注册代理,重点不是报价和“办过多少证”,而是其是否具备持续承担上市后责任的能力。尽调至少看:当地合法资质和保险、法规团队人员、申报系统账号控制、PIF保存环境、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召回经验、监管检查记录、数据安全、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合作终止时能否完整交接。对持证主体还应核查其经营状态和财务稳定…
OEM、品牌方和当地责任主体承担的是不同层级责任,不能用一句“工厂负责质量、品牌负责销售”概括。OEM应保证按确认配方和 GMP/质量协议生产,维护批记录、检验、原料与偏差资料;品牌方决定配方、宣称、目标市场并管理法规资产与变更;当地 RP/进口商/Holder 则承担本地通知、PIF可获取、标签、上市后不良事件和监管…
出现安全问题时应先控制风险,而不是先争论是否达到“召回”字眼。可用四步判断:①是否存在导致伤害的现实或合理可能;②问题是否可追溯到特定批次/市场;③产品是否已到消费者手中;④当地法规是否要求报告、撤市或强制召回。若有严重伤害信号,应立即暂停放行和新增销售、封存库存、启动批号追溯并通知当地责任主体。美国 MoCRA 已赋…
建议建立一个全球统一 Intake,再按国家法规做分流,而不是每个市场各建一套孤立邮箱。消费者投诉进入系统后先记录产品、批号、使用方式、症状、时间线、医疗处理、图片和联系方式,再进行严重性与因果初筛;随后由 Country Rules Engine 判断是否达到当地强制报告标准和时限。例如美国 MoCRA 的 seri…
ISO 22716 是重要的国际化妆品 GMP 标准,但**证书本身并不是所有国家共同的法定通行证**。欧盟 Article 8 要求制造符合 GMP,并对采用相关协调标准给予合规推定,实务中 ISO 22716 很有价值;东盟也有 Cosmetic GMP Guidelines;美国 MoCRA 要求 FDA 制定化…
从配方定稿到正式上市,全球项目通常不是“注册→发货”两步,而是一条连续的合规链。较稳妥的顺序是:①目标市场与产品类别确认;②配方、原料和禁限用审核;③确定当地责任人/进口商/持有人;④完成必要的安全、稳定性、微生物及功效证据;⑤建立全球母档及各国 PIF/CPSR/安全证明;⑥生成当地成分表、标签和宣称;⑦完成注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