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化妆品存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缺陷或质量安全风险时,注册人、备案人应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召回等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来源可以是配方/原料问题、微生物污染、错贴标签、生产偏差,也可能来自上市后不良反应信号。
是否召回不能只看“有没有消费者受伤”。企业应评估危险严重程度、发生概率、受影响批次和产品在…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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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 SOP 应在问题发生前就明确权限和触发条件。美国 MoCRA 赋予 FDA 在特定严重风险和企业不自愿采取行动时推动强制召回的权力,因此品牌/RP应建立:投诉与信号升级、Health Hazard Evaluation、受影响批次与渠道追溯、Stop-Sale、库存隔离、FDA沟通、客户/零售商通知、公开沟通、回…
出现安全问题时应先控制风险,而不是先争论是否达到“召回”字眼。可用四步判断:①是否存在导致伤害的现实或合理可能;②问题是否可追溯到特定批次/市场;③产品是否已到消费者手中;④当地法规是否要求报告、撤市或强制召回。若有严重伤害信号,应立即暂停放行和新增销售、封存库存、启动批号追溯并通知当地责任主体。美国 MoCRA 已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