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ing on the market**通常指某一产品首次在欧盟市场提供;**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则覆盖随后供应链中的每一次提供,包括批发、零售等。新禁限用法规常分别设置两个截止日期:前一个日期后不能再把不符合新规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一个日期后则连已经进入供应链的…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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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19明确要求进口到欧盟的化妆品标示country of origin。中国实际完成制造、达到原产地规则的产品,通常应以清晰、不误导的方式标示“Made in China”或等效原产国表述;原产地不能用欧盟RP地址、品牌注册地或经销商所在地替代。
企业还要确保原产国与海关文件、CFS/制造资料和PIF中…
2023/1545扩大了需单独标示的香料过敏原范围,并设置分阶段过渡。对新产品而言,2026年7月31日是关键节点:在该日期后首次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应按新规则准备成分表;对已经合法投放市场的旧产品,法规另给了更长的‘making available’过渡期,因此不能把2026年7月31日误解为所有旧库存必须当天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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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品牌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委托独立第三方 RP,但 **RP 必须是设立在欧盟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若产品由欧盟制造商以其名义上市,制造商可成为 RP;对进口产品,原则上进口商可能成为其所进口产品的 RP,除非按照法规通过书面授权指定另一欧盟境内主体并由其接受;分销商在以自己名称/商标上市或特定修改产品时也可能承…
MoCRA之后,中国企业进入美国不能再把‘FDA不预批普通化妆品’理解为没有前置合规动作。通常要确认产品确属 cosmetic 而非 drug;由适用的制造/加工设施完成 Facility Registration 并按要求续期;由 Responsible Person 对每个在美销售产品完成 Product List…
合同中至少应把**法规资产所有权、系统账号、数据使用、变更控制和退出机制**写成可执行条款。品牌应保留配方、PIF、测试、标签源文件和申报数据的所有权;代理不得以“当地持有人”身份阻止品牌依法迁移或重申报。还要约定监管通知的转发时限、严重不良事件和召回的24小时/即时通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改配方或标签、终止合作后资料交…
建议建立一个全球统一 Intake,再按国家法规做分流,而不是每个市场各建一套孤立邮箱。消费者投诉进入系统后先记录产品、批号、使用方式、症状、时间线、医疗处理、图片和联系方式,再进行严重性与因果初筛;随后由 Country Rules Engine 判断是否达到当地强制报告标准和时限。例如美国 MoCRA 的 seri…
不能一概继续使用。是否可沿用取决于当地制度中**通知/注册与主体的绑定关系**。
如果原记录绑定旧进口商、Responsible Person、Notification Holder 或当地公司,更换主体可能要求先变更、重新通知,甚至重新注册;若仅变更商业经销商而法规责任主体未变,影响可能较小。欧盟更换 RP 会联动…
法规资产控制不能只靠“找一个当地进口商帮忙注册”。品牌应在合作前确认:谁是申请人/持有人、账号归谁、谁能下载证书和提交变更、PIF/配方资料由谁保管、终止合作后能否迁移、当地法规是否允许更换主体。合同中应明确注册数据和技术资料归品牌所有,并约定代理仅为受托提交;对不能直接转移的市场,要预设退出路径和重新申报成本。实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