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Regulatory Release Gate应放在“可以商业放行”的流程节点上,而不是产品已经入仓或上架后再补文件。
至少要核对产品分类、配方合规、安全档案、工厂/主体资格、注册或通知状态、当地标签、功效证据和进口条件。只完成其中一项,例如取得通知编号,并不能代表整个SKU可以销售。
对中国企业而言,建…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29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29 条问答,当前第 2/2 页
沙特配方审核不能简单理解为“照抄GSO就完成”。SFDA确实以GSO 1943等海湾技术标准作为重要基础,但同时会发布本国法规、通告、禁限用要求和可查询的Cosmetic Ingredient Lists,企业应以沙特当前实施要求为最终准入依据。
因此最好建立两层筛查:先按GSO/区域标准审查禁限用、色素、防腐剂和U…
加拿大Hotlist是Health Canada用来说明某些化妆品成分被禁止或限制的重要行政工具:prohibited表中的物质原则上不应存在于化妆品;restricted表则给出浓度、产品类型、警示或其他使用条件。
但Hotlist**不是完整的“正面准用清单”**。Health Canada明确说明,即使某成分没…
新西兰配方审核应以2026年现行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的Schedules为主:Schedule 4禁用物质;Schedule 5限用物质;Schedules 6、7、8分别规定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s。不能只用旧版欧盟附件或供应商声明代替,因为新西兰2026…
AICIS关注的是你向澳大利亚“引入”的工业化学品,而不是只看成品叫不叫化妆品。进口含工业化学品的护肤、彩妆、香水等产品时,本地引入者通常需要完成AICIS业务登记,并对每个化学品确认其是否在Inventory或符合豁免、reported、assessed等相应类别要求。
企业还要履行年度申报和记录保存义务;AICI…
不能默认中国配方可以原样进入韩国。应先用韩国现行化妆品安全标准逐项核对禁用/限用物质,并分别检查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等正面清单和使用条件;功能性化妆品还要额外符合其有效成分和审查/报告要求。
审核时要穿透复配原料。一个供应商原料可能含有防腐剂、色素、溶剂或带入杂质,单看主INCI会漏掉韩国限值。喷雾、眼…
中国化妆品进入韩国,首先要确定具备资格的**Responsible Cosmetic Distributor(化妆品责任销售业者)**,由其承担进口后的产品质量、安全和上市后责任。境外中国工厂负责制造,但不能替代韩国本地责任销售主体。
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路径不同:美白、抗皱、防晒等及韩国法定的其他功能性类别,…
牙膏在中国参照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牙膏应在进口前完成备案,境外备案人需指定境内责任人。备案资料通常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执行标准、标签样稿、检验报告和安全评估资料等。
牙膏功效宣称有自己的边界。清洁、清新口气等基础作用与防龋、抗牙本质敏感等有特定评价要求的功效不能混为一谈;涉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疾病则可能超出…
不是。进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主要说明该原料具有中国既往使用基础,并不等于任何浓度、任何部位、任何产品都可以无限制使用。
企业仍要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禁限用、准用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等条件,并确认实际原料的来源、规格、杂质和使用场景。儿童、眼周、黏膜、喷雾等暴露条件也可能改变安全结论。IECIC适合做“…
不会保证同一天同步生效。ACD在区域层面通过ACC/ACSB持续更新Annex,但各成员国还要以本国法规、公告或行政系统把更新落地,实施日期、库存过渡和执法节奏可能出现差异。2026年仍能看到部分国家按最新ACC/ACSB结果发布本国更新通知。
因此企业需要做Country Gap Review:同一INCI分别记录…
Annex II 是禁用物质清单;Annex III 是限用物质及其浓度、产品类型、使用部位和警示条件;Annex IV、V、VI分别管理允许使用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过滤剂。审核时不能只按INCI做‘存在/不存在’判断,还要核对CAS/EC号、盐和酯、杂质、用途、成品浓度、是否为喷雾或黏膜产品以及标签警示。
实务上…
企业应把原料审核从“查一个数据库”升级成可版本化的全球法规系统。每个原料至少建立:INCI/当地名称、CAS/EC号、供应商与规格、功能、使用浓度、使用部位、杂质、来源、纳米状态,以及各国的禁用、限用、正面清单、警示和过渡期字段。审核顺序可按“禁用→限用→正面清单→特殊类别→标签触发→安全评估”执行,并记录法规版本和判…
理论上可以设计“全球共配方”,但不能把它当作默认结果。各市场对禁用/限用原料、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纳米材料、杂质、使用部位和最大浓度的规则并不完全一致,而且法规更新节奏不同。全球共配方的正确做法是以所有目标市场的**最严格交集**为约束,再评估这样做是否影响功效、肤感、成本和稳定性。如果某个关键活性在一…
**应先做全球配方合规审核,再启动各市场的注册、备案或通知。** 原因不是流程偏好,而是配方决定了后续安全评估、成分表、警示语、产品分类和申报路径。若先在某国提交,再发现防腐剂、色素、UV filter、限用浓度或使用部位不符合另一市场要求,往往会连带返工配方、测试、标签甚至注册资料。
实务上应先确定目标国家清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