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新西兰普通化妆品通常不像部分亚洲市场那样先取得一张逐产品“注册证”再销售,但这并不等于无准入要求。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自行确认产品属于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适用范围,并在进口/制造前核对禁限用成分、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标签、包装和其他EPA notic…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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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把“当前还能卖”理解为配方长期合规。EPA在2025年进一步调整了Homosalate过渡安排:对于含**超过10% Homosalate**的化妆品,进口商和制造商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切换;供应商和零售商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最终库存还存在后续处置截止…
新西兰对纳米材料的管理不仅是配方安全问题,还涉及可追溯记录和标签表达。EPA的化妆品指南明确提示,含纳米材料的产品应在成分名称后以括号方式标示“nano”;2026版Group Standard同时更新了纳米材料记录要求,因此企业不能只把欧盟的[nano]成分表直接复制过来而不核对新西兰定义和记录义务。
进口商应能说…
新西兰已经把PFAS纳入化妆品淘汰安排,并在2026年生效的Group Standard中给出专门过渡期。对品牌最重要的不是等到最终停售日再处理,而是先从**原料层级**确认是否存在符合新西兰定义的PFAS,尤其要关注成膜剂、表面处理粉体、耐水/持妆体系和供应商未完全披露的复配物。
按照EPA公布的时间表,含PFAS…
新西兰新版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已于**2026年1月1日**对进口商和制造商进入核心生效阶段,但并不是所有旧库存都在当天必须销毁。EPA设置了分阶段过渡安排:进口商和制造商从2026年1月1日起应按新版规则进口或生产;对于因新版规则而不再合规的普通旧库存,供应商和零售商通常自…
新西兰进口商应能证明产品为何符合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而不仅是保存一张供应商声明。通常应保留完整配方和原料身份、Group Standard/Schedule筛查、必要的危险分类和SDS、标签版本、批号/供应记录,以及产品被分配到相应Group Standard的自我分类和a…
如果产品宣传治疗、预防或缓解疾病,或者通过药理/生理机制对人体产生治疗性作用,就可能超出新西兰普通Cosmetic Group Standard可以覆盖的商品定位,并需要重新判断是否属于药品、医疗产品或其他监管类别。
例如“改善外观、保湿、清洁”与“治疗痤疮、治疗湿疹、抗炎、促进创面愈合”不是同一层级。企业应看整体p…
新西兰标签要同时满足Group Standard和适用的EPA Labelling Notice。核心内容包括英文信息、完整成分表、必要的危险和安全使用信息、可联系的新西兰进口商或制造商信息,以及制造商原始来源或批号等追溯信息;含纳米材料时,还应按规则在成分名称后标示“nano”。
成分排序方面,1%及以上通常按浓度…
新西兰配方审核应以2026年现行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的Schedules为主:Schedule 4禁用物质;Schedule 5限用物质;Schedules 6、7、8分别规定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s。不能只用旧版欧盟附件或供应商声明代替,因为新西兰2026…
新西兰化妆品主要受EPA的**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及相关Hazardous Substances Notices管理。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要求已生效,范围、禁限用成分及允许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等Schedules 4–8均有更新,并且部分后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