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成分标注规则是什么?INCI 名称如何使用?
问题摘要
化妆品全成分应按 INCI 名称(中国药典/已使用原料目录命名)标注,含量大于 1% 的成分按降序排列,含量小于 1% 的成分可无序排列放在最后。着色剂可在色号后标注。香精标注为"香精"无需拆分。复配原料应标注全部成分。成分标注是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性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成分标注基本原则
- 以 INCI 名称标注(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
- 中国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的标准中文名称
- 所有成分均需标注,不得遗漏
二、排列顺序规则
- 含量超过 1% 的成分,按加入量降序排列
- 含量不超过 1% 的成分,可任意顺序排列
- 小于 1% 的成分应置于大于 1% 的成分之后
- 着色剂可在所有成分之后,按色号顺序标注
三、特殊成分标注
- 香精:标注为"香精",无需列出各香料成分(除非含致敏原需提示)
- 植物原料:标注"拉丁学名+部位+提取溶剂/形态",如"库拉索芦荟叶汁"
- 复配原料:标注全部成分,如防腐剂复配体系
- 提取物:标注"原料名提取物",含基质可注明
四、常见问题
- 原料名称应使用目录规范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 含量应准确,不得随意排序
- "水"通常排第一位(含量最高)
- 着色剂可用 CI 编号标注
五、成分标注的重要性
成分标注是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的基础。违规标注(如隐瞒成分、名称不规范)将导致备案被驳回或撤销。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77号公告
-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71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