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眼影等多色号彩妆如何备案?可以共用一个备案号吗?
问题摘要
多色号彩妆能否共用备案号,关键看各色号是否属于不可拆分的同一销售包装。眼影盘等包装容器不可拆分的,可按一个产品备案并在同一备案号下分别填报各色号配方;口红、粉底等每个色号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通常应一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新增初次备案未包含的色号时,应重新判断备案要求。
一、什么情况可以按一个产品备案?
同一眼影盘、修容盘等各部分位于不可拆分销售包装内,消费者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购买和使用的,可按一个产品提交备案,并按系统要求分别填写各色号配方。
二、什么情况要分别备案?
口红、唇釉、粉底液、指甲油等每个色号具有独立包装并可独立销售时,一般应分别备案,一个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
三、系列产品资料能否共用?
符合《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系列产品可按规则抽样检验或合理引用部分资料,但不能因此省略每个产品的配方、标签和安全评估判断。
四、常见错误
- 将可拆分单卖的色号合并为一个备案
- 新增色号后直接沿用旧包装和备案号
- 标签色号与平台填报色号不一致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32号公告
-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国家药监局2019年第72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