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妆品限用原料规则?附件如何查询?
问题摘要
欧盟化妆品限用、禁用原料由 EC 1223/2009 附件规定:附件 II 列禁用原料(约 1600+ 种),附件 III 列限用原料(含限值、使用条件),附件 IV 列准用着色剂,附件 V 列准用防腐剂,附件 VI 列准用防晒剂。配方中原料必须符合附件要求。可通过欧盟 CosIng 数据库查询原料合规状态。
一、欧盟化妆品原料管理体系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 通过附件管理化妆品原料:
- 附件 II:禁用原料清单(约 1600+ 种)
- 附件 III:限用原料清单(含最大浓度、使用限制、警示语)
- 附件 IV:准用着色剂清单
- 附件 V:准用防腐剂清单
- 附件 VI:准用防晒剂清单
二、常见限用原料示例
- 水杨酸:淋洗类 2%,驻留类 0.5%(成人)
- 尼泊金酯类:单个最大 0.4%,混合最大 0.8%
- 甲醛:禁用(缓释型甲醛最大 0.1%,需标注"释放甲醛")
- 间苯二酚:最大 0.5%
三、CMR 物质管理
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CMR)物质原则上禁用,除非通过消费者安全委员会(SCCS)评估安全且列入附件。CMR 1A/1B/2 类物质自动纳入附件 II。
四、纳米材料管理
- 含纳米材料需在 CPNP 通报特别标注
- 部分纳米材料需进行额外安全评估
- 着色剂、防晒剂纳米材料有专门规定
五、原料查询方法
- CosIng 数据库:欧盟官方化妆品原料数据库,查询 INCI、功能、合规状态
- ECHA 数据库:查化学品分类、CMR 状态
- SCCS 意见:查原料最新安全评估意见
法规依据
- 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