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妆品宣称合规规则?655/2013 法规要求?
欧盟化妆品宣称受法规 (EU) 655/2013 规范,宣称须符合 6 项共同标准: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诚实性、消费者知情性、知情决策。宣称应有充分科学依据,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宣称医疗效果。常见宣称(hypa、low allergy 等)需有证据支持,违规宣称将面临下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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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化妆品宣称受法规 (EU) 655/2013 规范,宣称须符合 6 项共同标准: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诚实性、消费者知情性、知情决策。宣称应有充分科学依据,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宣称医疗效果。常见宣称(hypa、low allergy 等)需有证据支持,违规宣称将面临下架和处罚。
美国化妆品宣称受 FD&C 法案规范,化妆品只能宣称清洁、美化、修饰功效。若宣称治疗、预防疾病或改变身体结构功能,则被认定为药品(OTC),需符合药品法规。常见越界宣称如"治疗痤疮""修复肌肤屏障""抗炎"等。企业应谨慎设计宣称,避免使用医疗用语,必要时按 OTC 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