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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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如何标注?

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如何标注?
答:
根据《办法》规定,微量成分是指化妆品配方中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当产品配方中含有微量成分时,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微量成分只需标注一次,在“成分”引导语后不再进行重复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