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是否可以以盲盒形式销售?
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
化妆品是否可以以盲盒形式销售?
答:
根据《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的要求,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四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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