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第 26 条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对不良反应做分析评价并自查原因,是否意味着注册人备案人的工作主要是内部调查,评价由当地监测机构来完成?
问:
《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第 26 条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对不良反应做分析评价并自查原因,是否意味着注册人备案人的工作主要是内部调查,评价由当地监测机构来完成?
答: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发现或者获知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主要是分析评价不良反应与使用化妆品的关联性、不良反应的类别,必要时要自查可能引发不良反应的原因。对于严重的和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不良反应,还应当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所在地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