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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可以宣称治疗牙龈炎、牙周炎或口腔疾病吗?

问题摘要
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可以依法宣称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允许的牙膏功效,但应按规定完成备案和功效评价。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牙龈炎、牙周炎等疾病的作用,也不得使用药品式疗效、治愈率或替代诊疗的表述。

一、牙膏功效不等于疾病治疗

牙膏可以在法规允许范围内使用经评价支持的功效宣称,例如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和减轻牙龈问题。上述表述应与备案信息、功效评价方法和证据结论相匹配。

二、哪些表达风险高?

  • 治疗、治愈牙龈炎或牙周炎
  • 消除口腔疾病、替代洗牙或药物治疗
  • 使用临床治愈率、患者病例暗示药品疗效
  • 超出备案功效范围使用医生或医疗机构背书

三、宣传审核范围

包装、详情页、短视频、直播口播、达人文案和消费者证言均属于需要审查的宣传内容。即使物理标签合规,销售页面擅自增加疾病治疗表述仍可能构成违法宣传。

法规依据
  •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0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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