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进入日本,核心不是“找一家物流进口商”,而是先建立日本法定上市主体。通常应由具备化妆品**製造販売業许可**的日本企业承担市场放行、质量和上市后责任;涉及进口后的保管、包装、贴标或其他制造行为时,还要判断是否需要相应製造業许可。
产品本身要先确认属于普通化妆品而非医药部外品,配方符合日本化妆品基准,并按日本…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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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在中国参照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牙膏应在进口前完成备案,境外备案人需指定境内责任人。备案资料通常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执行标准、标签样稿、检验报告和安全评估资料等。
牙膏功效宣称有自己的边界。清洁、清新口气等基础作用与防龋、抗牙本质敏感等有特定评价要求的功效不能混为一谈;涉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疾病则可能超出…
染发产品在中国属于特殊化妆品,注册审核会特别关注染发剂原料的准用条件、实际配方、色号差异、警示语和成品安全。氧化染发体系中的染料中间体、偶合剂以及过氧化体系应逐项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浓度和使用限制,不能因为在海外允许使用就直接照搬。
不同色号如果实际配方不同,应按注册规则准确管理,不能用一个“统一配方”掩盖色…
中国防晒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需要在上市前完成注册,并使用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准用防晒剂及其浓度、组合和使用条件。SPF、PA/UVA和防水性能不是包装设计参数,而是需要通过相应功效评价方法获得并与标签宣称一致。
企业应重点核对四层:配方中的每个UV filter是否合法且在限值内;成品实测SPF/PA是否支持…
“药妆”在中国不是一个法定化妆品类别,“医美级”“医学护肤”“药房级”等也不能因为产品在医院、诊所或药房销售就自动合法。化妆品标签和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因此这些词一旦与治疗、术后恢复、疾病改善、医生处方等语境结合,风险会明显上升。
“医研共创”需要更细致判断:如果只是客观描述研发合作且能够证明,不当然等于…
小样、赠品、试用装只要作为化妆品提供给消费者,原则上仍受标签规则约束,免费并不等于免标签。净含量不超过15g或15mL的小规格产品可以按规定适用简化方式,但简化的是部分信息呈现,不是取消产品身份、期限、警示和追溯责任。
最常见错误是裸瓶只印品牌和“试用装”。企业应为正式装、旅行装和赠样分别建立Artwork版本,并按…
当化妆品存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缺陷或质量安全风险时,注册人、备案人应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召回等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来源可以是配方/原料问题、微生物污染、错贴标签、生产偏差,也可能来自上市后不良反应信号。
是否召回不能只看“有没有消费者受伤”。企业应评估危险严重程度、发生概率、受影响批次和产品在…
如果国家抽检发现实际检出成分与注册备案配方不一致,监管关注的首先是**产品是否按批准/备案配方生产、企业是否如实申报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如果检出的是禁用物质、药物成分或未申报的高风险物质,风险会显著上升,可能涉及停止销售、召回、行政处罚,严重情形还可能触发更高层级责任。
即使只是“漏报”普通成分,也不能简单解释…
受托生产不意味着标签只写品牌方。中国化妆品标签应按法规真实标示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实际生产相关主体;涉及委托生产时,应准确体现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并按适用要求标示生产许可证编号。
如果同一产品由多个受托工厂生产,企业需要确保消费者和监管机关能从标签或批号体系识别实际生产来源。不能把多个工厂简单全部堆在包装上却没有对…
更换受托生产企业会影响中国注册备案资料中的生产信息,不能只在采购系统里改OEM名称。品牌方应先确认新工厂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范围、生产条件和相应剂型能力,再按注册/备案变更规则处理生产企业信息,并同步检查标签上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还要重新建立质量协议、工艺转移、首批验证和成品放行衔接。即使配…
更换香精、防腐剂或色素通常属于需要重点审查的配方变化,因为三类原料都会同时牵动配方真实性、成分标签和安全评估。防腐剂和色素还涉及准用清单、最大浓度或使用部位;香精则可能改变香料过敏原、致敏风险和带入组分。
变更流程至少要做四件事:重新核对原料合法性和成品浓度;重算全成分表及“其他微量成分”;让安全评估人员确认刺激、致…
防脱发在中国属于特殊化妆品功效,取得注册后可以围绕“有助于减少头发脱落”等经批准、经评价支持的化妆品防脱效果开展宣传,但不能因此自动获得“生发药”的表达空间。
“促进毛囊再生、激活毛囊、治疗脱发、治疗雄激素性脱发、重新长出头发”等具有治疗疾病或改变生理结构含义的表述风险很高;“生发”本身也应特别谨慎,不应拿防脱注册证…
祛斑美白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列为特殊化妆品,因为它涉及对皮肤色素相关功能的较强干预,属于风险和功效要求更高的类别。产品上市前需要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并在配方、安全评估、功效评价、标签和生产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
注册获批也不代表可以无限扩大宣称。产品名称和广告应围绕获批的化妆品功效,不应转化为“治疗黄褐斑、治疗色素…
参加电子标签试点后,实体包装仍不能只剩一个二维码。试点规则保留了消费者识别产品、追溯和安全使用所必需的核心实体信息,并要求二维码本身以规范方式呈现;具体必留项目应按NMPA电子标签试点要求及产品类型执行。
企业设计时应把信息分成三组:**必须实体保留、允许转移到电子标签、企业自愿营销信息**。这样可以避免为了缩减版面…
2026年中国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和重庆开展。试点中的“电子标签”并不是简单放一个企业自建二维码,而是中文标签的一部分,需要通过符合要求的系统生成并保证可读取、可追溯、防篡改。
二维码可以承载试点规则允许转移到电子端展示的中文标签内容,例如部分成分、使用说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