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ARTG并不意味着治疗性防晒获得了“永久批准”。对Sponsor来说,真正的责任从上市开始:必须持续保证ARTG条目、实际配方、标签宣称和所持证据彼此一致。尤其是SPF、broad spectrum、water resistant等性能宣称,应有符合适用标准和TGA要求的证据支持;如果后续测试、供应商变化或产品信息…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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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Regulation (EU) No 655/2013的六项共同标准是: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帮助消费者作出知情决定。它们不是六句口号,而是所有标签、广告和数字传播宣称的审查框架。
例如把“符合欧盟法规”说成产品独有优势会涉及legal compliance;用原料体外数据暗示成品人体…
**结论:**Adequate substantiation of safety的重点是有足够、可靠的科学证据支持产品在标签使用条件下安全,而不是必须制作一份格式固定的“美国CPSR”。
可使用的证据通常包括原料毒理与使用历史、最终浓度和暴露、杂质/纯度、成品微生物与防腐体系、稳定性、局部耐受、包装相容性以及必要的人…
“敏感肌适用”“低刺激”“温和”都属于需要证据支持的产品属性或功效表达,不能仅凭“不含酒精/香精”推导。证据应与目标人群和文案强度匹配:如果明确写“敏感肌适用”,评价人群最好真正包含符合预设标准的敏感性皮肤受试者;“无刺激”比“温和”更绝对,所需证据也更高,而且任何人体试验都很难证明对所有人绝对无刺激。
实务上可组合…
这几个词不能统一配一套“临床报告”。**抗皱、紧致**通常需要能反映皮肤皱纹或紧致度变化的人体功效评价;**舒缓、祛痘、控油**要根据具体宣称强度和机理,选择人体、仪器、消费者或实验室方法;**修护**则必须先界定修护的是皮肤屏障、干燥状态还是其他可测量的化妆品作用,避免滑向“组织修复、创面愈合”等医疗含义。
证据设…
菲律宾标签采用ASEAN Cosmetic Labeling Requirements为基础,通常需要产品名称/功能、使用方法、完整成分表、生产国、本地负责公司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批号、日期和必要警示等。英文在菲律宾具有广泛使用基础,但如果原英文包装缺少本地责任公司、必要的国家特定字段或与CPN不一致,仍需通过合规补充…
Thai FDA明确要求化妆品标签使用泰文并清晰可读,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属于化妆品允许范围且不得造成重大误解,同时应有证据支持相关表述。进口产品可以采用合规的泰文补充标签作为实务方案,但必须在销售前完成,并保证不会遮挡或造成与原包装矛盾。
至少应核对产品身份、用途/使用方法、成分、进口/责任主体、批号、净含量、日期和…
GB化妆品宣称仍沿用与EU 655/2013相近的六项Common Criteria逻辑: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知情选择。除此之外,广告还受英国ASA/CAP Code以及现行消费者保护/不公平商业行为规则约束,网页、达人内容、Before/After等都可能被审查。
因此同一份EU claim d…
不能直接转换。655/2013明确要求:如果宣称把某个原料的属性外推到成品,必须有充分、可验证的证据证明成品在实际配方、有效浓度和使用方式下能够产生相应效果。供应商体外数据、原料单体论文或高浓度研究,只能作为证据链的一部分。
例如某肽有“促进胶原相关指标”的体外研究,不等于含少量该肽的面霜就能直接宣称“显著增加人体胶…
Regulation (EU) No 655/2013的六项共同标准是:**合法合规(legal compliance)、真实性(truthfulness)、证据支持(evidential support)、诚实性(honesty)、公平性(fairness)和帮助消费者作出知情决定(informed decision…
在美国,这几个词风险差异很大。‘Brightening’如果表达改善暗沉外观、让肤色看起来更明亮,通常更容易维持 cosmetic 语境;‘Dark Spot’要看是减少可见色斑外观,还是治疗色素疾病;‘Melanin’若声称抑制/增加黑色素生成,FDA在 intended use 资料中明确把改变 melanin p…
这些词的风险不在字面本身,而在它们是否暗示**治疗疾病或改变人体结构/功能**。例如美国对“抗炎、治疗痤疮、细胞再生、促进胶原生成、恢复毛囊”等表达高度敏感,可能形成 Drug intended use;欧盟化妆品宣称需保持在化妆品定义和证据支持范围内;日本的美白、祛痘、防脱等部分功效可能属于医药部外品路径;中国“祛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