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怎么做?哪些功效需要做人体试验?

问题摘要
化妆品功效宣称应有充分科学依据,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进行评价。功效评价方式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滋养、修护等功效需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保湿、清洁等可通过消费者测试或文献支持。

一、功效宣称评价依据

化妆品功效宣称必须有充分科学依据,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企业应在产品上市前完成功效评价,并将摘要上传至药监局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备案系统。

二、功效评价方式

  •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在人体上验证功效,由具备资质的临床机构开展
  • 消费者使用测试:通过一定数量消费者使用后主观评价
  • 实验室试验:体外试验、动物试验(受限制)等
  • 研究文献资料:权威科学文献、行业数据
  • 研究数据:企业自有研究数据

三、需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功效

  • 祛斑美白
  • 防晒
  • 防脱发
  • 滋养
  • 修护
  • 新功效(按特殊化妆品管理的功效)

四、可使用其他评价方式的功效

  • 保湿、滋润:消费者测试 + 文献
  • 清洁:消费者测试或实验室试验
  • 芳香、护发:消费者使用测试
  • 抗皱、紧致、舒缓等:人体试验或文献 + 实验室

五、功效宣称要求

  • 功效宣称应与产品配方、原料作用机理相符
  • 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称
  • 功效评价摘要需公示,接受监督
法规依据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0号公告
上一篇 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过渡期到什么时候?完整版强制时间? 下一篇 化妆品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有哪些功效?宣称规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