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怎么做?哪些功效需要做人体试验?
问题摘要
化妆品功效宣称应有充分科学依据,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进行评价。功效评价方式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滋养、修护等功效需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保湿、清洁等可通过消费者测试或文献支持。
一、功效宣称评价依据
化妆品功效宣称必须有充分科学依据,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企业应在产品上市前完成功效评价,并将摘要上传至药监局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备案系统。
二、功效评价方式
-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在人体上验证功效,由具备资质的临床机构开展
- 消费者使用测试:通过一定数量消费者使用后主观评价
- 实验室试验:体外试验、动物试验(受限制)等
- 研究文献资料:权威科学文献、行业数据
- 研究数据:企业自有研究数据
三、需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功效
- 祛斑美白
- 防晒
- 防脱发
- 滋养
- 修护
- 新功效(按特殊化妆品管理的功效)
四、可使用其他评价方式的功效
- 保湿、滋润:消费者测试 + 文献
- 清洁:消费者测试或实验室试验
- 芳香、护发:消费者使用测试
- 抗皱、紧致、舒缓等:人体试验或文献 + 实验室
五、功效宣称要求
- 功效宣称应与产品配方、原料作用机理相符
- 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称
- 功效评价摘要需公示,接受监督
法规依据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0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