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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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该原料的使用目的应如何填报?

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该原料的使用目的应如何填报?
答:
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因此,该原料在配方中的使用目的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使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