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问: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答: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三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对各环节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委托方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