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绿翊合规问答专栏,累计收法规问答 1000 余条,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功效宣称、新原料备案等关键业务提供权威解答,一站式解决化妆品企业合规痛点。

儿童化妆品标签需要特别关注哪些内容?

儿童化妆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儿童化妆品标签需要特别关注哪些内容?
答:
(1)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2)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3)所用的香精以及芳香植物油类原料中含有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可能易致敏香料组分,且驻留类产品中>0.001%,或淋洗类产品中>0.01%时,应当在标签全成分中标注具体香料组分名称或在标签其他位置处标注; (4)应当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标印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例如使用氯化锶,应当标印“儿童不宜常用”;“婴幼儿”使用的粉状化妆品中含“滑石:水合硅酸镁”的,应当标印“应使粉末远离儿童的鼻和口”等警示用语。 (5)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时,在使用方法中标注“请勿直接喷于面部”“请先喷于手掌、再涂抹于面部”“避免吸入”等类似警示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