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必须建立物料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问: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必须建立物料管理制度?
答: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委托方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验收以及物料放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委托方委托受托生产企业采购物料的,委托方应当对其物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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