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后,国家药监局对《目录》进行了几次动态调整?主要变化有哪些?
问:
《公告》发布后,国家药监局对《目录》进行了几次动态调整?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
《公告》发布后,国家药监局对《目录》进行了二次动态调整。主要变化有:
1.N-乙酰神经氨酸、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等5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
2.《目录》I调整了109个原料的信息。调整内容包括:规范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合并重复原料、新增或修改原料备注信息等;修改了《目录》I的说明、删除了部分列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