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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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主要调整了哪些方面?

新原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新《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主要调整了哪些方面?
答:
新《规定》和《通则》主要调整和优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有效衔接前提下,清晰划分管理边界。将新原料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进行分割,一部分调整为新《规定》,一部分转化为《通则》,以便更加灵活简便地调整相关要求,契合行业发展需要。 二是调整新原料分类,简化资料提交要求。将原来“较高风险”功效范围——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抗皱(物理性抗皱除外)、去屑、除臭功能等,减少为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简化资料要求,并与《条例》规定需要注册的功效范围一致。部分注册备案资料,如功能依据资料、检测方法文本及验证资料、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资料等,不需要提交,由企业留档备查。 三是充分利用已有数据信息,避免重复测试。在新原料安全评估中,充分考虑已有安全背景信息以及安全使用历史、安全食用历史等数据信息的利用。此外,考虑到部分新原料可能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毒理学试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试验,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新规明确,已采用我国其他国家标准或国际通行方法进行试验的,在不影响新原料安全评估结论的前提下可利用已有数据,并对试验机构资质要求作了相应调整。 四是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全面接纳动物替代方法。鼓励动物替代测试方法等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企业可直接采用国际权威机构收录的替代方法进行试验,有利于减少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推动国货美妆出海。此外,在有充足的科学依据的前提下,企业采用新策略、新方法开展新原料安全评估的,可申请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