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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安全监测期内的化妆品新原料,其他企业可以使用吗?

问题摘要
可以在符合法规和授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使用,但不能把新原料完成注册备案理解为已经进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拟使用企业应核对新原料公开信息、使用目的、范围和限量,取得可追溯的供应与使用授权资料,并在产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和上市后监测中落实相应义务。

一、安全监测期的性质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后进入三年安全监测期。期间监管部门持续跟踪新原料使用和安全情况,新原料尚未因监测期届满而自动成为可不受条件使用的普通原料。

二、其他企业使用前要做什么?

  • 核对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新原料名称、注册备案人和技术要求
  • 确认产品中的使用目的、部位、用量和人群不超出公开条件
  • 取得来源、规格、授权或供应关系等可追溯文件
  • 在产品安全评估中纳入新原料资料和监测期风险
  • 配合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使用和安全信息收集

三、监管状态变化怎么办?

如新原料被责令暂停使用或取消备案,使用该原料的化妆品也应同步暂停或停止生产经营,并按监管要求评估召回、变更或注销。

法规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27号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3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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