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提取物作为新原料需要提交哪些额外资料?
问题摘要
除通用新原料资料外,应明确植物拉丁学名、科属、使用部位、产地、采收和鉴定方法,并说明提取溶剂、工艺、标志性成分、农残、重金属、微生物和批间一致性。复合植物来源不能只用一个俗名概括。
核心结论
除通用新原料资料外,应明确植物拉丁学名、科属、使用部位、产地、采收和鉴定方法,并说明提取溶剂、工艺、标志性成分、农残、重金属、微生物和批间一致性。复合植物来源不能只用一个俗名概括。
合规要点
- 提供物种和药用或食用部位的鉴定证据
- 控制提取率、溶剂残留和特征成分范围
- 评估农药、真菌毒素及天然毒性成分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31号公告
-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1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