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东盟防晒宣称既要有测试支持,也要避免绝对化。SPF50+、UVA保护和water resistance需要按ASEAN相关指南/成员国要求证明;Sunblock、完全防水等容易暗示不现实的完全保护。
UV filters还要符合ACD相应正面清单及浓度条件。
对中国企业而言,上市到各国时还要检查本地语…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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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ASEAN Claims Guideline强调产品应维持化妆品用途,不得通过治疗疾病或显著改变生理功能的主张把产品包装成药物。
“控油、改善痘肌外观、舒缓皮肤”与“治疗痤疮、抗炎、治愈皮炎”风险不同;具体还需结合产品组成和整体呈现。
**实务上:**每个成员国的执法和语言理解可能有差异,跨境营销应做…
ASEAN Annex应按功能清单逐项核查:禁用/限用物质、允许色素、防腐剂和UV filters等分别有不同Annex和使用条件。
审核不能只确认“成分名字在附件里”,还要看最大浓度、产品类型、使用部位、警示和成员国实际实施版本。
对2026等新修订,需确认各国何时纳入本地系统。
另外,ASEAN附件的编号/内…
作为GB化妆品销售的防晒产品需要使用合法UV filters,并以适当测试支持SPF/UVA等宣称,同时避免“100% protection/sunblock”等误导性绝对表述。
英国与EU成分规则可能逐步分化,因此不能永远只查EU Annex VI。
防晒标签还应包含安全使用信息并与功效测试条件一致,防水/耐水主…
英国边界判断与产品目的和作用机制有关。普通化妆品可围绕清洁、美化、保护和保持良好状态等功能;若宣称治疗/预防疾病或以药理方式改变生理功能,可能进入medicinal product;符合器械定义和作用机制的产品则可能受medical device规则。
“eczema treatment、wound healing、…
Distributor在欧盟并非没有法规责任。投放/供应前应以适当注意义务核查部分标签信息和语言/日期要求;在其负责期间还要确保储存运输不损害合规性,并在怀疑不合规或存在风险时采取暂停供应、通知RP/主管机关等措施。
供应链还涉及可追溯性信息保存。
经销商不应自行修改标签或营销宣称而不触发法规评估,因为某些变化甚至…
欧盟边界产品没有仅靠一个关键词就能判定的公式,要看产品的主要预期用途、作用机制、组成和整体呈现。治疗/预防疾病或通过药理、免疫、代谢作用恢复/纠正生理功能会指向medicinal product;医疗器械则需符合其自身定义和主要作用机制。
“healing、anti-inflammatory、treat eczema…
欧盟防晒仍属于化妆品,但UV filters必须符合Annex VI,宣称应遵守欧委会防晒产品建议和一般化妆品宣称规则。
SPF数字应由适当方法支持;UVA保护需要达到相应保护水平并采用合适标识。Sunblock、100% protection等绝对表述通常不适当,因为会暗示完全阻断紫外线。
Water resis…
**结论:**Regulation (EU) No 655/2013的六项共同标准是: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帮助消费者作出知情决定。它们不是六句口号,而是所有标签、广告和数字传播宣称的审查框架。
例如把“符合欧盟法规”说成产品独有优势会涉及legal compliance;用原料体外数据暗示成品人体…
Article 11规定的PIF不是一个法规强制的“12模块模板”,但法定内容必须完整并可追溯。
核心包括产品描述、CPSR、制造方法及GMP声明、所宣称功效的证明(在合理需要时)以及与产品/成分相关的动物试验数据说明等。实际企业可以为管理方便拆成更多模块。
**实务上:**PIF要保持更新,并让主管机关能在RP地…
进口扣留风险往往来自三个层面叠加:产品被错误定性为普通化妆品、标签缺少/错误法定信息、以及成分或色素不符合美国要求。
典型高风险包括治疗性宣称造成unapproved drug、未经允许的color additive、标签成分/责任企业问题,以及设施/产品在MoCRA适用义务上的缺口。
出货前应做US import…
截至2026年,MoCRA要求FDA制定香料过敏原标签规则,但企业不应在最终规则尚未正式落地前自行宣称某一欧盟清单就是“美国法定过敏原清单”。
现在更合适的准备方式是建立香精完整组成和供应商数据接口,能够按CAS/INCI快速计算终产品暴露,并预留Artwork字段。
一旦FDA公布最终规则,应以美国最终名单、阈值…
先看结论:不代表。Facility Registration和Cosmetic Product Listing是MoCRA的法定义务性登记/列名机制,不是FDA对每一款普通化妆品进行上市前审批或质量认证。
企业不能在包装或广告中因完成这些步骤就使用“FDA Approved”“FDA Certified”等会造成官方…
**结论:**“supports/helps maintain the skin barrier”通常比“repairs damaged skin tissue”更接近化妆品语言,但最终仍看上下文和作用机制。
若宣称治疗屏障疾病、加速受损组织愈合、恢复病理性屏障功能,或通过改变生理结构达到治疗目的,就可能触及drug…
“reduces the appearance of fine lines”通常描述的是外观改善;“stimulates collagen production in the dermis”则声称改变人体组织结构/功能,这就是两者在美国风险层级不同的原因。
即使有体外成纤维细胞或原料机制研究,也不能自动把成品宣称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