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韩国配方审核需按MFDS现行化妆品安全标准逐项核查禁用/限用成分,以及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等受专门管理类别。
中国、欧盟允许的原料不能直接推定韩国可同条件使用;功能性化妆品还要进一步核对有效成分和规格。
对中国企业而言,供应商复配物和香精应拆解到底层成分,避免漏掉受限物。
执行时还要查…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20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20 条问答,当前第 1/2 页
**结论:**日本配方不能只按国际INCI清单审核。应核查日本化妆品基准及相关正面/负面清单,对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焦油色素等有特定限制的类别逐项确认。
还要关注成分名称、杂质和用途,因为同一商品原料可能包含多个需要分别判断的组分。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IECIC或欧盟CosIng可作资料来源,但不能替代日本合法…
先看结论:需要。Philippines FDA采用ASEAN技术附件,附件更新后已上市配方仍要复核。
企业应确认本地采用日期和过渡期,再判断是否需要改配方、更新标签/PIF或重新处理CPN。
对中国企业而言,不能因为CPN尚未到期就继续使用已经不符合新限制的原料。
已上市配方如果命中新限制,还要判断市场上旧批次的…
需要。HSA/ASEAN成分附件更新后,已上市产品也要确认是否仍符合最新禁限用、色素、防腐剂和UV filter条件。
notification acknowledgement从来不是“冻结法规版本”的许可。
企业应监控过渡期,并在需要时改配方、更新PIF/标签和notification信息。
复核结果应分为“立…
**结论:**NPRA会持续采用/更新ASEAN成分附件,因此已上市产品也应做周期性配方复核,而不是只在首次notification时审核一次。
建议至少年度将配方INCI/CAS与NPRA公布的最新Annex和Circular/更新记录自动比对,并对命中的新禁限用条件建立过渡期和库存计划。
**实务上:**香精、…
先看结论:虽然泰国采用ASEAN Cosmetic Directive框架,但企业仍要核对Thai FDA实际实施的最新ASEAN Annex版本和本地公告。
区域附件更新与泰国系统生效可能存在时间差,且泰国可能发布具体解释或执行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配方审查应记录“ASEAN版本+Thailand effect…
PerBPOM No.25 Tahun 2025已成为印尼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的重要现行依据,企业应按其禁用、限用以及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等条件重新审查配方,而不是继续仅引用旧的2019规则。
要按具体物质、CAS/INCI、产品类型、浓度和警示条件核对;香精和复配原料还要拆解带入成分。
对已通知产…
ASEAN Annex应按功能清单逐项核查:禁用/限用物质、允许色素、防腐剂和UV filters等分别有不同Annex和使用条件。
审核不能只确认“成分名字在附件里”,还要看最大浓度、产品类型、使用部位、警示和成员国实际实施版本。
对2026等新修订,需确认各国何时纳入本地系统。
另外,ASEAN附件的编号/内…
先看结论:英国与欧盟源自同一历史框架,但脱欧后法规修订不再自动同步,因此“今天相同”也不等于未来继续相同。
EU新增禁限用成分、香料过敏原或CMR omnibus后,GB需要按自己的立法程序决定是否采纳;GB也可能形成自己的过渡期。
对中国企业而言,企业应维护EU和GB两套法规版本号,对每次变化做差异比对,而不是继…
只要配方变化可能影响安全、法定成分信息或通知数据,就应评估CPSR、PIF、CPNP和Ingredient List的联动更新。
例如新增限用物质、改变防腐体系、香精过敏原、纳米状态或显著浓度,都可能改变安全结论;即使标签成分排序未变,也可能需要更新Part A暴露或原料资料。
建议用change classifi…
2026年的欧盟更新使Silver/Nano Silver相关用途需要重新按具体物质身份和Annex条件判断,不能继续把“银”“纳米银”“银盐”“银锌沸石”视为同一合规对象。
例如2026/909对Ammonium Silver Zinc Aluminium Silicate建立了特定防腐用途/产品类型和浓度条件;其…
**结论:**Hexyl Salicylate的最新欧盟限制应以Regulation 1223/2009 Annex III经2026/78等修订后的具体条目为准,必须按产品类别、年龄/儿童使用条件和终产品浓度分别核查。
它常由香精带入,因此品牌不应只搜索配方表是否直接列出Hexyl Salicylate;要取得香精…
SCCS Opinion是欧盟委员会在化妆品成分科学风险评估中的重要依据,但意见本身通常不是企业可直接当作“法规许可”的最终法律文本。
委员会会基于SCCS意见及风险管理考虑,通过修订Cosmetics Regulation Annexes把限制转化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因此企业既要读Opinion中的安全结论、浓度…
欧盟配方审核应把五个Annex当作不同性质的控制清单,而不是只搜索“有没有这个INCI”。
Annex II为禁用物质;Annex III为限用物质及产品类型/浓度/警示条件;Annex IV是允许色素;Annex V是允许防腐剂;Annex VI是允许UV filters。对于色素、防腐剂和防晒剂,通常要确认是否属…
不是。CosIng首先是欧委会维护的化妆品成分信息数据库,收录名称和相关信息并不等于对每个成分作出“批准可用”的行政决定。
真正的合法性要回到Regulation 1223/2009正文与Annex II禁用、Annex III限用、Annex IV色素、Annex V防腐剂、Annex VI UV filter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