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边界产品没有仅靠一个关键词就能判定的公式,要看产品的主要预期用途、作用机制、组成和整体呈现。治疗/预防疾病或通过药理、免疫、代谢作用恢复/纠正生理功能会指向medicinal product;医疗器械则需符合其自身定义和主要作用机制。
“healing、anti-inflammatory、treat eczema…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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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FDA判断intended use并不局限于盒子上的一句话,网站、广告、电商详情页、社交媒体及品牌可归属的推广材料都可能成为用途证据。
例如包装写“blemish serum”,官网却写“treats acne inflammation”,整体证据仍可能指向drug。达人内容若由品牌指示、付费或被品牌反复转发,也…
**结论:**FDA并不把Cosmeceutical作为FD&C Act下独立法定类别。市场上“药妆”可以是营销词,但监管上产品仍要落到cosmetic、drug或drug-cosmetic等法律类别。
因此“我们只是药妆,不是药”不能作为规避OTC或新药要求的理由。若文案形成治疗疾病或影响结构/功能的intende…
美国分类首先看intended use:仅清洁、美化、促进吸引力或改变外观的产品可属Cosmetic;用于诊断、治疗、缓解、预防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功能的产品会进入Drug定义;同一产品也可能同时是drug和cosmetic。
防晒、祛痘、去屑等存在OTC monograph路径;“抗炎、促进生发、治疗湿疹”等治疗/…
美白淡斑的核心风险在于是否从“改善肤色外观”跨到“改变色素生理或治疗疾病”。
中国祛斑美白属于特殊化妆品,韩国美白属于功能性化妆品,日本特定美白功效往往关联医药部外品;美国直接治疗melasma或病理性色素沉着会提高drug风险。
因此应把Brightening、Dark Spot、Melanin、Melasma分…
先看结论:祛痘边界必须同时审查成分和宣称。
美国对acne treatment存在OTC M006路径;欧盟若声称治疗痤疮,可能进入药品边界;东盟的Claims Guideline也区分治疗性与化妆品用途。仅写“blemish-prone skin”或“控油”并不自动安全,仍要看整体语境和证据。
对中国企业而言,建…
**结论:**判断点是产品是否仅改善头发/头皮外观和状态,还是声称预防、治疗脱发或促进生发。
“减少断发、令发丝看起来浓密”与“激活毛囊、增加新发生长、治疗雄激素性脱发”不是同一层级。美国后者明显趋向drug;中国、日本、韩国有各自特殊/功能性或医药部外品路径。
**实务上:**产品名、达人视频和搜索广告也应纳入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