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OM Cosmetic Notification有法定有效期,企业应在到期前按BPOM现行系统和程序安排renewal,不应等到最后一个月才处理。
续期前需要检查产品名称、制造商、配方、holder、标签和其他信息是否仍与现状一致;若已发生实质变更,可能不能仅靠续期解决。
**实务上:**建议把每个notifi…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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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印尼前通常要先确认本地合格申请主体/进口商,完成配方与产品分类审核、BPOM Cosmetic Notification、标签本地化,并为商业进口准备相应文件;2026年还必须把Halal过渡安排纳入上市计划。
BPOM通知不是对后续每批进口的自动放行。进口阶段仍可能涉及SKI等程序,产品、制造商、holder和…
不能。Shopee、Lazada、TikTok Shop提供的是商业销售渠道,平台审核不能替代成员国的化妆品notification、本地责任主体和标签义务。
持续面向某国消费者销售进口化妆品时,应按该国市场准入规则判断,即使物流采用跨境直邮。
平台政策往往还会额外要求提交通知号或许可证,因此“能上架”与“法规豁免…
**结论:**ACD实现的是技术规则协调,不是建立一个覆盖东盟所有国家的中央产品许可证。每个成员国仍由本国主管机关实施通知、执法、进口和本地责任主体要求。
因此同一配方可以共享大量PIF和成分审核逻辑,但印尼BPOM、泰国FDA、新加坡HSA、马来西亚NPRA等仍有各自系统和holder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A…
进入Great Britain的化妆品需要遵循GB现行化妆品制度,指定在英国设立的Responsible Person,并在产品投放GB市场前通过SCPN向OPSS完成通知,同时准备PIF/安全评估和合规标签。
脱欧后SCPN取代了GB市场原先使用的CPNP;欧盟CPNP记录不能自动替代GB通知。
Northern…
中国化妆品进入欧盟前,应完成产品化妆品属性确认、欧盟RP指定、GMP符合性、配方Annex审查、CPSR、安全档案/PIF、Article 19标签以及CPNP通知;含纳米材料等情形还可能有额外通报。
CPNP是上市前通知平台,不是欧盟委员会对产品逐个批准。真正承担合规责任的是Responsible Person,其…
先看结论:不代表。Facility Registration和Cosmetic Product Listing是MoCRA的法定义务性登记/列名机制,不是FDA对每一款普通化妆品进行上市前审批或质量认证。
企业不能在包装或广告中因完成这些步骤就使用“FDA Approved”“FDA Certified”等会造成官方…
**结论:**不能把“从境外直接寄给个人消费者”自动解释为目的国化妆品法规豁免。
跨境电商可能在进口手续、税务或个人自用数量上存在特殊安排,但产品面向当地消费者持续商业销售时,产品分类、禁限用成分、消费者安全、广告和平台要求仍可能适用;欧盟、东盟等市场还存在明确的本地责任主体/notification制度。
**实…
可以存在小包装或不可行性豁免,但“免费赠送”通常不等于免除化妆品法规。
不同市场对容器尺寸、是否有外包装、是否可使用leaflet/tag/card及可省略字段规定不同;小样仍需保持产品识别、批次追溯、安全警示和责任主体等必要信息。
不要建立一个全球“5mL以下简化标签”规则,应按市场和包装结构审核。
另外,小包…
是否能继续使用取决于原注册/通知由谁持有以及当地制度是否允许变更或转移。
如果记录绑定原进口商/holder,商业合同终止并不会自动把法规资产转给品牌;有些市场可做amendment,有些需要取消旧记录并由新主体重新通知。
因此在合作开始时就应把通知号、系统账号、技术数据使用权、终止后的迁移配合写进合同,并保持品牌…
典型路径不是“配方定稿→注册→上市”三步,而是分类、配方审查、资料补缺、安全/功效验证、主体确认、行政准入、标签审图、进口准备和最终市场放行的一条链。
某些工作可以并行,例如稳定性测试与标签初稿,但决定产品身份和配方合法性的工作必须前置,否则后续文件会整体返工。
项目计划建议设置法规关键路径和Go/No-Go节点,…
这些词反映不同监管制度的法律动作,不能互换使用。注册通常意味着较正式的行政审查/许可路径;备案或notification更多是企业提交信息并承担合规责任;认证通常针对体系、属性或第三方标准;产品许可则可能是特定产品类别的上市授权。
关键不在中文翻译,而在当地法律效果:提交后是否审查、是否有有效期、由谁持有、变更是否需…
进入海外市场前,应先完成产品分类、目标市场选择、配方差异审核、责任主体设计、技术资料底稿和标签/宣称策略,而不是先拿产品去“试注册”。
这些准备决定后续是否要拆分全球配方、是否需要当地责任人/进口商、哪些检测可复用,以及产品名和功效是否会改变监管类别。
建议以SKU为单位建立Global Regulatory As…
先看结论:Regulatory Release Gate应放在“可以商业放行”的流程节点上,而不是产品已经入仓或上架后再补文件。
至少要核对产品分类、配方合规、安全档案、工厂/主体资格、注册或通知状态、当地标签、功效证据和进口条件。只完成其中一项,例如取得通知编号,并不能代表整个SKU可以销售。
对中国企业而言,建…
中国化妆品进入墨西哥,第一步应确认产品在当地仍属于cosmetic,而不是因治疗性用途进入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健康产品管理。普通预包装化妆品要重点满足COFEPRIS卫生监管框架、进口要求以及现行**NOM-141-SSA1/SCFI-2012**化妆品标签标准;生产/进口质量还应关注NOM-259-SSA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