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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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62 条问答,当前第 3/5 页
巴西化妆品传统上采用风险分级思路,将个人卫生、化妆品和香水按Grau 1/Grau 2等风险属性及具体产品规则确定regularização路径。低风险产品多采用简化通知/豁免注册方式,而防晒、染发/烫发、驱蚊、儿童或具有更高风险/特定功效的产品可能适用更严格要求;具体应以ANVISA当前产品分类和RDC规则为准。 …
海湾GCC GCC Halal Halal合规 阅读 1
Halal在GCC具有很强商业影响,但并不是所有国家、所有化妆品都有完全相同的强制认证门槛。是否必须认证取决于具体国家、产品类别、销售渠道以及企业是否主动使用Halal宣称或标志。 一旦认证,审核就不能只看INCI。动物来源甘油、脂肪酸、胶原、角蛋白、香精载体、发酵培养基以及生产线交叉污染都可能成为重点。企业应建立原…
沙特化妆品进入市场前,通常需要由符合条件的本地主体在SFDA化妆品电子系统中完成产品notification/登记,并确保产品满足Cosmetics Products Law、执行法规以及SFDA.CO/GSO 1943等安全要求。2025版SFDA通知指南还明确要求提交清晰的内外包装Artwork、产品图片、成分等信…
阿联酋不是一个完全统一到“联邦单一化妆品注册号”的简单市场,实际准入常与销售酋长国和当地主管体系有关。以迪拜为例,消费品企业通常通过Dubai Municipality的Montaji体系进行产品评估/注册,并由合格的本地企业账户处理;商业进口还可能涉及相应的进口放行服务。 中国品牌应先确定本地持证公司/进口商,再准…
加拿大普通化妆品通常不是先取得类似药品的上市许可证,而是由制造商或进口商向Health Canada提交**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CNF)**。现行规则要求在首次销售后规定期限内完成通知,并提供产品名称、制造/进口信息、产品类型、使用部位、剂型、完整成分及浓度等资料。 上市前还应先筛查…
新西兰化妆品主要受EPA的**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及相关Hazardous Substances Notices管理。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要求已生效,范围、禁限用成分及允许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等Schedules 4–8均有更新,并且部分后续过…
澳大利亚需要先做“两层判断”。**AICIS**主要管理作为工业化学品被引入澳大利亚的化妆品原料,进口商/制造商要判断每种化学品是否在Australian Inventory、属于何种introduction category并履行登记、申报和记录义务;**TGA**则在产品因为治疗目的、特定成分或宣称而成为thera…
中国化妆品进入韩国,首先要确定具备资格的**Responsible Cosmetic Distributor(化妆品责任销售业者)**,由其承担进口后的产品质量、安全和上市后责任。境外中国工厂负责制造,但不能替代韩国本地责任销售主体。 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路径不同:美白、抗皱、防晒等及韩国法定的其他功能性类别,…
日本 JP 电商 跨境电商 阅读 1
不能。通过Amazon Japan、独立站或其他跨境渠道面向日本市场销售,并不会自动免除日本药机法对产品分类、责任主体、标签和广告的要求。商业性、持续性向日本消费者供应化妆品时,仍需要按日本制度安排合格的製造販売業者及相关进口/制造活动。 所谓“个人进口”是消费者为自用而进行的特定行为,不能被品牌用来替代正式市场准入
如果中国美白、祛痘、防脱产品希望以日本医药部外品身份销售,原则上要按日本医药部外品制度重新走相应的承认/审批或适用程序,不能拿中国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直接互认。产品需使用符合日本要求的有效成分、含量和功效表述,并提交质量、安全、功效及规格方法等资料。 尤其要先确认拟用有效成分是否已有成熟的日本医药部外品先例和标准。配方辅…
日本普通化妆品与医药部外品是不同法律类别。普通化妆品主要用于清洁、美化和保持皮肤或毛发良好状态;医药部外品可在获认可的有效成分和功效范围内宣称例如美白、预防痤疮、育毛/防脱等。 判断时必须同时看配方、剂型、使用目的和拟宣称。中国“功效护肤”不是日本法定类别,因此产品在中国是什么身份并不能直接决定日本分类。先确定日本允…
中国化妆品进入日本,核心不是“找一家物流进口商”,而是先建立日本法定上市主体。通常应由具备化妆品**製造販売業许可**的日本企业承担市场放行、质量和上市后责任;涉及进口后的保管、包装、贴标或其他制造行为时,还要判断是否需要相应製造業许可。 产品本身要先确认属于普通化妆品而非医药部外品,配方符合日本化妆品基准,并按日本…
牙膏在中国参照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牙膏应在进口前完成备案,境外备案人需指定境内责任人。备案资料通常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执行标准、标签样稿、检验报告和安全评估资料等。 牙膏功效宣称有自己的边界。清洁、清新口气等基础作用与防龋、抗牙本质敏感等有特定评价要求的功效不能混为一谈;涉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疾病则可能超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把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纳入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原因在于这些产品通常具有更高的安全风险、功能强度或消费者误用风险,需要在上市前进行更严格的技术审查。 企业不能通过弱化产品名称绕开分类。例如产品实际具有防晒功能并作SPF/PA宣称,就不能按普通护肤备案…
中国对化妆品实行风险分类管理:**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注册属于产品获批准后方可上市的行政许可路径,备案则是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并承担持续合规责任;两者在审查方式、变更和上市周期上不同,但都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弱化安全、质量和功效证据。 判断产品类别首先看法规明确的特殊化妆品范围和产品实际功效,不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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