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绿翊合规问答专栏,累计收法规问答 1000 余条,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功效宣称、新原料备案等关键业务提供权威解答,一站式解决化妆品企业合规痛点。

尚未公布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如何主动增补、修改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尚未公布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如何主动增补、修改资料?
答: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即完成备案,产品可上市销售。近期有部分化妆品备案人咨询,化妆品备案资料提交后,在备案资料信息公布前,备案人自主检查发现资料漏报或填错,如何进行撤回备案并补充修改。 当前化妆品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未设置“退回”功能,为提高备案工作效率,现采取临时措施:如备案人遇到上述原因需要申请撤回备案的情况,请备案人填写《广州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撤回修改申请表》,将申请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发邮件至备案咨询邮箱:ft@qmark.com.cn。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表,核实备案人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责令改正”方式退回备案人,其修改后重新提交。 <a target="_blank" href="http://scjgj.gz.gov.cn/attachment/6/6826/6826456/7372010.docx" alt="广州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撤回修改申请表.docx">广州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撤回修改申请表.docx</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