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有哪些要求?
问:
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有哪些要求?
答:
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如粮食、瓜果蔬菜、肉类等,可提供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告、函等。
对于无法获得上述标准或公开证明材料的普通食品原料,可说明相关情况,提供已在我国境内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上市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安全食用情况等进行分析说明。所提供证明资料应具有关联性、可追溯性,并能够准确体现与拟注册备案新原料的一致性或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