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跨境电商”当成统一法规豁免。平台和物流模式可能影响谁是进口商、是否需要商业进口许可以及货物如何清关,但产品一旦面向当地消费者商业供应,产品分类、标签、成分、广告和本地责任主体要求仍可能适用。
不同国家差异很大:巴西对需要注册的防晒、驱蚊等高风险产品有明确ANVISA路径;墨西哥还有NOM标签、经营通知、进口手…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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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直邮改变的是物流模式,不会自动改变产品的法律属性。向澳大利亚商业进口并销售化妆品时,进口商通常仍涉及AICIS注册和industrial chemical introduction义务;如果是治疗性防晒等产品,则还需要满足TGA/ARTG要求。新西兰方面,进入当地市场的化妆品仍应符合EPA Group Standa…
不能因为订单来自境外网站,就默认绕过迪拜的consumer product监管。Dubai Municipality针对跨境电商消费品发布的技术指南把cosmetics、personal care products和fragrances纳入管理,要求相关电商企业在Montaji完成公司注册,并按要求进行Consumer…
先看结论:不能。通过Amazon Japan或独立站销售并不会免除日本药机法下的本地製造販売体系、进口、标签和产品分类要求。
如果商品以商业方式进入日本并面向日本消费者供应,必须确认谁是合法上市主体及其许可责任。
对中国企业而言,平台允许创建商品页面并不是日本监管机关对产品的上市许可。
若采用所谓“个人进口”模式…
**结论:**仍然需要。通过Amazon EU或独立站直接面向欧盟消费者销售,并不会取消Regulation 1223/2009对欧盟RP、PIF/CPSR、标签和CPNP的要求。
电商只是销售渠道,不能替代法定责任主体。若中国品牌没有欧盟设立主体,通常需要安排合格的欧盟RP并处理进口责任链。
**实务上:**平台…
不能。通过Amazon Japan、独立站或其他跨境渠道面向日本市场销售,并不会自动免除日本药机法对产品分类、责任主体、标签和广告的要求。商业性、持续性向日本消费者供应化妆品时,仍需要按日本制度安排合格的製造販売業者及相关进口/制造活动。
所谓“个人进口”是消费者为自用而进行的特定行为,不能被品牌用来替代正式市场准入…
需要。Amazon UK和中国独立站只是销售渠道,不改变产品在Great Britain市场被提供给消费者这一事实。一般情况下仍需有合格的UK Responsible Person、英文PIF/安全评估、合规标签,并在上市前完成SCPN。平台审核通过也不等于OPSS认可产品。
对直邮项目尤其要确认谁是法律上的进口/投…
仍然需要。只要产品面向欧盟消费者并被投放欧盟市场,销售渠道是Amazon EU、品牌独立站还是线下门店,并不会取消1223/2009下的RP、CPSR/PIF、CPNP、标签和安全责任。跨境直邮也不能把中国公司在技术上绕开EU Responsible Person。
电商还有一个常见风险:网页上的产品名称、功效、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