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141-SSA1/SCFI-2012仍是墨西哥预包装化妆品卫生和商业标签的核心标准。实际审核不能只看是否有西班牙语成分表,还要逐项核对产品名称/用途、净含量、责任主体或进口相关信息、原产地、批次、必要警示和使用说明,以及适用品类的特殊要求。
防晒尤其要注意NOM-141后续修改所涉及的Appendix A要求…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15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15 条问答,当前第 1/1 页
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把“当前还能卖”理解为配方长期合规。EPA在2025年进一步调整了Homosalate过渡安排:对于含**超过10% Homosalate**的化妆品,进口商和制造商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切换;供应商和零售商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最终库存还存在后续处置截止…
新加坡notification提交效率较高不代表PIF可以后补。ACD体系是典型的企业责任/上市后检查模式,监管机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产品资料。
PIF应包含配方、原料质量和安全、成品规格/测试、安全评估、GMP及功效依据等。
**实务上:**如果系统十分钟提交完,而PIF需要三个月才能凑齐,说明产品并没有真正准…
**结论:**HSA允许对部分notification信息进行amendment,但品牌名、产品名、产品类型或distribution rights等关键变化通常不能简单修改,需要取消原notification并提交新的。
企业应在商业改名、品牌转让或品类调整前做法规评估。
对中国企业而言,新旧通知切换还要处理库存…
如果产品仅Pack Size不同而配方、产品名/类型等核心信息不变,通常不需要因为容量变化就为每个规格重新做独立HSA notification;仍应按HSA现行规则确认具体presentation。
不同容量的标签净含量、包装和批次记录当然需要正确。
不要把Pack Size与色号/香型variant混为一谈。
…
HSA notification要求本地ACRA注册实体,是因为市场上需要有可被监管、可保存资料并承担上市后责任的本地供应主体。中国境内公司没有新加坡本地企业身份时,不能直接作为该系统提交主体。
本地公司不仅代付通知费,还要确保产品符合ACD、安全、标签和召回等要求。
选择partner时应核查其监管能力和数据移交…
NPRA区分可修改的notification信息与需要New Notification的重大变化。判断重点通常在产品/品牌身份、配方实质、制造商/CNH等变化是否超出现有记录可修订范围。
不能仅因系统有“Amend”按钮就认为任何变化都能修改。
企业应在实施变更前查NPRA最新指南,并同步更新PIF、Artwork…
是否能继续使用取决于原注册/通知由谁持有以及当地制度是否允许变更或转移。
如果记录绑定原进口商/holder,商业合同终止并不会自动把法规资产转给品牌;有些市场可做amendment,有些需要取消旧记录并由新主体重新通知。
因此在合作开始时就应把通知号、系统账号、技术数据使用权、终止后的迁移配合写进合同,并保持品牌…
加拿大CNF提交后,产品不是“一次通知终身不动”。Health Canada提供同一CNF体系用于**new、amend或discontinue**,产品配方、品牌/名称、制造商、进口商或其他通知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内容及时修订通知。
配方变化尤其要重新检查Hotlist和产品分类;进口商变化会影响本地联系和责…
新加坡通知后的修改应先判断是否仍是“同一被通知产品”。HSA允许对部分申请人/公司或制造商信息进行update/amend;但品牌名、产品名、产品类型等改变产品监管身份的事项,往往不能简单修改旧通知,而需要新的Notification。
企业在改名或品牌重塑前应先做regulatory impact assessme…
NPRA把通知后变化区分为可修改事项和需要新Notification的变化,判断重点是产品身份、配方和责任链是否被实质改变。地址、部分行政信息或特定包装变化可能允许amendment;但品牌/产品名称、配方、制造商等某些重大变化会触发New Notification,具体需对照最新版Annex I Part 5的cha…
越南变更处理要看是否改变了原Proclamation所识别的产品。实质配方变化、不同制造公司完成成品、产品名称重大变化或本地责任主体更换,往往可能需要重新申报,而不是只在内部PIF做修订;较轻微的信息变化才可能走修正路径。2025修订后还应以最新合并文本判断。
企业应在变更批准前做四项联动检查:Proclamatio…
旧包装能否继续卖,关键不是“法规已经更新”这一事实,而是新法规的具体过渡条款:通常要分别看禁止继续placing on the market的日期、禁止继续making available的日期,以及产品是否在截止日前已合法进入GB供应链。不同成分或标签修订的过渡设计可能完全不同。
企业应保存进口、首供、批次和经销库…
英国脱欧后的最大长期风险不是流程不同,而是**法规版本分叉**。同一原料可能在EU先禁用/限用,GB稍后跟进、采用不同过渡期,甚至形成不同技术结论。企业如果只维护一个“Europe compliance=Yes/No”字段,很容易把EU结论错误应用到GB。
建议建立双轨法规监控:分别跟踪EUR-Lex/欧委会和UK …
**Placing on the market**通常指某一产品首次在欧盟市场提供;**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则覆盖随后供应链中的每一次提供,包括批发、零售等。新禁限用法规常分别设置两个截止日期:前一个日期后不能再把不符合新规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一个日期后则连已经进入供应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