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412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412 条问答,当前第 6/28 页
先看结论:Sunblock、Waterproof、Sweatproof等绝对化词汇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完全阻隔、完全防水或无需补涂,与ASEAN/马来西亚防晒宣称原则不符。 更合规的表述应与实际SPF/UVA及耐水测试结果一致,并清楚给出使用和补涂条件。 对中国企业而言,“SPF50+”也不是营销自由数字,需要相应测…
**结论:**NPRA会持续采用/更新ASEAN成分附件,因此已上市产品也应做周期性配方复核,而不是只在首次notification时审核一次。 建议至少年度将配方INCI/CAS与NPRA公布的最新Annex和Circular/更新记录自动比对,并对命中的新禁限用条件建立过渡期和库存计划。 **实务上:**香精、…
马来西亚标签以ACD统一要求为基础,并结合NPRA本地规则。通常应覆盖产品名称/功能、使用说明、全成分、原产国、CNH/当地责任企业、净含量、批号、日期和必要警示等。 语言和特定警示应按马来西亚适用要求确认。 标签必须与notification和实际配方一致;CNH地址不是可随意用经销商营销地址替代的字段。 此外…
NPRA区分可修改的notification信息与需要New Notification的重大变化。判断重点通常在产品/品牌身份、配方实质、制造商/CNH等变化是否超出现有记录可修订范围。 不能仅因系统有“Amend”按钮就认为任何变化都能修改。 企业应在实施变更前查NPRA最新指南,并同步更新PIF、Artwork…
马来西亚Cosmetic Notification通常按2年有效期管理,继续销售需在到期前按NPRA流程renew。 续期不是机械点击:应确认CNH、制造商、配方、产品名、标签和法规状态仍准确。若存在需要New Notification的实质变化,应先按变更规则处理。 **实务上:**建议设置到期前6个月内部预警。…
**结论:**CNH是马来西亚监管链条中的核心责任主体,负责notification、确保产品合规、维护PIF、处理变更、投诉/严重不良反应、召回和与NPRA沟通。 如果品牌把所有系统账号和技术文件完全交给经销商,终止合作后可能难以平稳迁移产品。 对中国企业而言,合同应明确notification数据、PIF访问、…
进入马来西亚前通常由当地Cosmetic Notification Holder通过NPRA系统完成Cosmetic Notification,并确保产品配方、标签、PIF和GMP等满足Guidelines for Control of Cosmetic Products in Malaysia。 Notificat…
先看结论:仍需要评估并满足越南Product Proclamation及本地标签/责任主体要求。TikTok Shop、Shopee属于销售渠道,不是化妆品法规豁免。 如果商品通过跨境直邮持续面向越南消费者,仍可能受到当地产品、广告和消费者保护监管。 对中国企业而言,平台自行审核通过不能替代DAV/本地法规合规。 …
**结论:**更换配方、制造商或holder可能影响Product Proclamation的关键申报信息,是否能修改还是需要重新办理,应按越南现行变更规则判断。 实质配方变化还会影响PIF、安全评估和标签;holder变化则涉及授权和法规资产迁移。 **实务上:**品牌应在变更实施前取得越南本地结论,不要先生产新…
2026年越南正在推进新的化妆品管理Decree草案,但在正式颁布和生效前,它仍是Draft,不应被写进数据库“现行强制要求”。 企业可以把草案涉及的主体责任、数字化管理、产品安全/市场监督等潜在变化做gap list,同时继续遵守Circular 06/2011/TT-BYT及已生效修订。 法规监控中应明确Dra…
越南语补充标签可以作为进口产品本地化方式,但其产品名称、用途、成分、责任企业、原产地、日期/批号、警示等信息必须与原包装和公示资料一致,不得通过翻译改变产品身份或扩大功效。 若原外文包装本身有治疗性宣称,也不能简单用越南语贴纸遮住后就忽略风险。 建议把原文、官方译文和最终Artwork三方锁定版本。 本地贴标还需…
PIF应由越南本地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公司能够取得并在监管检查时提供,而中国品牌/OEM通常负责提供大量技术底稿。 档案应覆盖产品行政资料、配方/原料质量安全、成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安全评估和功效依据等ASEAN框架内容。 **实务上:**如果holder手里只有Proclamation表而没有PIF,产品在后…
**结论:**越南现行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Proclamation通常按5年有效期管理。企业应以具体公示记录的有效期为准,并在到期前安排续期/重新公示。 五年期间如果配方、制造商、产品名或holder发生变化,不能等到期时再一次性处理。 对中国企业而言,建议到期前9—12个月…
CFS是否需要、由谁签发、是否适用豁免,应按越南现行修订规则和产品来源逐项判断,不能沿用十年前的固定清单。 如果需要,CFS应证明产品在出口国/地区自由销售并满足现行文件形式要求。 2025后的规则调整和2026草案要分开:已生效修订按现行执行,草案仅用于前瞻准备。 企业应以DAV发布的现行文件清单和具体产品来源…
先看结论:越南进口化妆品的POA要由有权主体向越南责任公司授权,并满足现行法规对内容、签署、公证/合法化或形式要求的适用规定。 授权范围应覆盖产品/品牌和被授权公司,名称地址要与Product Proclamation一致。 对中国企业而言,任何制造商、品牌所有人或holder变化都应检查旧POA是否仍有效。 执…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