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产品含有Ⅰ剂、Ⅱ剂,有两个配方,如何申请注册
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问:
染发产品含有Ⅰ剂、Ⅱ剂,有两个配方,如何申请注册
答: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必须配合使用或者包装容器不可拆分的独立配方的化妆品,应当分别填写配方,按一个产品申请注册。染发产品的两剂为必须配合的产品,需要分别填写配方,按一个产品申请注册。
相关问答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小样”标签标注有何要求? 2024.04.22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扩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接受范围的要求是什么? 2026.08.04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如何开展化妆品原料致敏性评价? 2024.07.08
- 个人问答 : 接触内容物的内包材,需要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进口化妆... 2022.06.29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标签样稿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5.10.22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着色剂在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应如何填报?标签应如何标注? 2022.01.29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重复剂量毒性指什么? 2021.04.08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对香精如何进行安全评估? 2022.04.19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收到备案后技术核查意见后,备案人应如何提交改正资料? 2026.07.29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采用《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收录的原料使用量作为化妆品安全... 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