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备案的产品其名称能否重新用于备案?
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
取消备案的产品其名称能否重新用于备案?
答:
根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目前的设置,取消备案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能再次申领预备案号。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七)
相关问答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常用的毒理学数据库及登陆网址? 2024.08.19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透皮吸收指什么? 2021.04.08
- 个人问答 : 境外购买的半成品到国内灌装,国外的厂家资质如何判定? 2022.06.29
- 个人问答 : 取样日期,检验日期和报告日期可以是同一天吗? 2022.06.29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施用部位为颈部,作用部位分类编码应该如何选择? 2025.09.09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通过二羟丙酮达到调整肌肤颜色,掩盖白斑的产品是否为普通化妆品... 2024.11.19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补录产品包装是否可以按新标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内容修改? 2021.10.26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化妆品注册... 2024.01.03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是否可以配制、灌装化妆品? 2021.11.08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安评报告中,原料毒理安全数据的来源有哪些?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