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简述”能否变更?有何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
产品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简述”能否变更?有何要求?
答: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产品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简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普通化妆品变更信息表外,还应当提交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及拟变更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九)
相关问答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的要求 2022.04.24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多个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普通化妆品的,该产品备案时检验报告如何提... 2022.01.05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微生物和理化项目分别有哪些? 2023.11.24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各角色类型权限... 2022.11.21
- 个人问答 : 第四十条中称量记录和配置记录中的规格是指什么? 2022.06.29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检验报告是否有“有效期”? 2021.09.03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如何使用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的结论? 2024.08.06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有哪些工具和模型可以帮助进行交叉参照? 2024.04.30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境内责任人变更有哪些简化调整? 2026.08.28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多色号系列普通化妆品进行抽样毒理学试验的,申请备案时应注意哪... 202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