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配合仪器使用的化妆品如何备案?
皂液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
必须配合仪器使用的化妆品如何备案?
答:
除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外,必须配合仪器或工具使用的化妆品,其产品安全评估过程中应当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
原则上,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品功能,不应参与化妆品的再生产过程,不能改变化妆品与皮肤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四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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