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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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标签和功效宣称的过渡期要求是什么?

牙膏专刊 来源: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标签和功效宣称的过渡期要求是什么?
答:
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符合《条例》《办法》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仅标签标注的格式等需要进行规范调整的,可以在简化备案时使用已上市的销售包装标签,并在2024年7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产品标签更新。除仅宣称具有清洁功效的外,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还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通过备案平台上传并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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