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的产品是否需要报送年报?
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
已注销的产品是否需要报送年报?
答:
已注销的产品无需报送年报。2023年1月1日前备案的有效状态产品,已满足备案时间满一年的要求,应当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年报。需要报送年报的产品类型包括国产普通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及仅供出口产品。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五期)
相关问答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5月1日前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其标签更新的时间要求是... 2023.01.19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监管部门如何强化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保障? 2026.02.27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进口儿童化妆品备案申请表项下的功效宣称可以与原销售包装标签中... 2024.03.25
- 个人问答 : 接触内容物的内包材,需要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进口化妆... 2022.06.29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毒代动力学指什么? 2021.04.08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什么是儿童化妆品? 2023.09.05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15版),《已使用化妆品原... 2022.03.25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存档备查时,需关注哪些事项? 2026.08.04
- 个人问答 : 外购半成品是否标示委托?生产记录是否要存档? 2022.06.29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