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
从业人员
来源: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问: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
答:
《条例》规定的“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应当包括从事化妆品生产、检验和仓库相关操作人员等。此类从业人员入职前和在岗期间应当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项目齐全并有明确结论的体检报告后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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