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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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委托方未在普通化妆备案管理系统注册账号,之前备案的产品将如何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绿翊合规化妆品法规合规解答
问:
原委托方未在普通化妆备案管理系统注册账号,之前备案的产品将如何处理?
答: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 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在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填报国产普通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原委托方未注册账号,无法在新系统完成年报提交及补录工作,届时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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